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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2022年3月份政府信息及政务新媒体公开情况通报

日期:2022年04月14日   作者:   来源:市政府办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22年3月,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579条,通过网站后台回复网民留言55条,通过12345政府热线平台回复群众留言177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01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在3月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以下单位把关不严,出现错别字:和平镇(3处)、市政管局(2处)、市司法局(3处)、市水务局(3处)、市人社局(3处)、广通镇(2处)、高峰乡、妥安乡(3处)、市统计局(3处)、市审计局、碧城镇(3处)、市搬迁安置办、市自然资源局(3处)、金山镇(3处)、勤丰镇(3处)、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2处)、中村乡(3处)、土官镇(3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3处)、市农业农局(3处)、市文化和旅游局(3处)、市公安局、市供销社(3处)、市税务局、恐龙山镇(3处)、彩云镇、一平浪镇(3处)、市场监管局(2处)、黑井镇(3处)、市信访局(2处)、市医保局、市交通运输局(2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2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务接待办公室、市商务局;

二是土官镇超期办理12345政府热线转办件;

三是以下单位未按规范办理12345政府热线转办件:高峰乡、一平浪镇、土官镇(2件);

四是以下单位超期办理网站在线咨询转办件:市住建局(2件)、一平浪镇、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局;

五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按要求更新“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市城管局未按要求更新“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六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关不严,透露个人敏感信息,未按时限整改,被州政府办通报;

七是一平浪镇未及时更新政务新媒体;

八是市公安局把关不严,政务新媒体出现错别字;

九是市政管局未按要求更新“办事统计”栏目信息(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在“办事服务”栏目内的部分信息内容不准确、表格无法下载(禄丰市政务服务窗口);

十是以下单位未按要求(按月或按季度)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结果信息:市教育体育局、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金山镇、中村乡、和平镇、勤丰镇、碧城镇、仁兴镇、土官镇、彩云镇、恐龙山镇、一平浪镇、广通镇、妥安乡、黑井镇、高峰乡。

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错字、漏字、表述性错误等问题,通过各单位的努力,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整合各类资源,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跟踪舆情动态,受理相关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严把公开内容,建设阳光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阳光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与管理,并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因信息公开不及时和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并在年终考评时扣除相应分值。

附件:禄丰市2022年3月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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