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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2021年3月份政府信息及政务新媒体公开情况通报

日期:2021年04月06日   作者: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2021年3月,禄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88条,通过网站后台回复网民留言27条,通过12345政府热线平台回复群众留言97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425条。

未对政府网站信息更新的单位有:县住建局、县志办、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通过禄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中,多家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出现错字、漏字、表述性错误等问题,通过各单位的努力,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

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中,多家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多次出现错字、漏字、表述性错误等问题,通过各单位的努力,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再次予以明确: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整合各类资源,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跟踪舆情动态,受理相关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严把公开内容,建设阳光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阳光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与管理,并按照《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禄政办通〔2014〕6号)、《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的通知》(禄政办通〔2021〕7号)、《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因信息公开不及时和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并在年终考评时扣除相应分值。

附件:禄丰县2021年3月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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