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机安全监管。建立了市级一级网格1个,乡镇二级网格14个,行政村三级网格165个和村级四级网格2099个,签订各层级责任书3887份(含部分微耕机)。1-3开展上路检查12次,检查拖拉机60台次,对发现的3起无牌无证、车辆脱检等问题驾驶员进行了现场教育和安全告知。深入乡镇集市宣传1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组织开展拖拉机驾驶人安全学习教育14场2000人次;在危险路段安装警示标牌500块,永久性宣传标语204条,我市变型拖拉2023年年初保有量为375台,计划今年注销102台,至今已注销2台。
二、渔业安全监管。向水产养殖户发放了水产养殖安全告知书230份,并签订承诺书230份,对42个办理了水产养殖证的重点水库坝塘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养殖档案,严防违禁用品投入。紧盯龙川江禁捕工作常态化巡查管护,牵头市级6家重点成员单位,坚持每月巡河和督导不少于1次,持续推进禁捕工作落实。与14个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签订了《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督促各责任单位对辖区内的渔业船舶船主、水产养殖设施设备安全等进行渔业安全生产告知,对水产养殖户进行水产养殖质量安全告知,发放《水产养殖质量安全告知书》、《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国家禁用渔药、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相关资料1000余份,现场答复咨询180余人。
三、畜禽养殖及屠宰安全监管工作。全市备案登记的规模养殖场389家,其中,生猪规模养殖场205家,牛养殖场47家,羊养殖场14家,鸡养殖场96家,鸭养殖场26家,鹅养殖场1家。发放规模养殖监管台账300本,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290份;对规模养殖场开展网格化管理,将生猪规模养殖场存栏300头或出栏500头的143个生猪规模养殖场通过包场包户等方式实行监督人员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生猪规模养殖场基本信息备案制度,实现生猪规模养殖场全覆盖。与4家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禄丰市生猪定点屠宰场企业非洲猪瘟防控及安全承诺书》、《生猪屠宰监管责任书》。加强对兽药、饲料、添加剂监管,全市58户兽药经营户已全部注册、安装了兽药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经营户信息上传率100%。对兽药GSP企业执行季度监管,每季度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90%。开展兽药、饲料经营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1-3月,渔业和畜禽养殖方面,共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车辆6辆次,检查养殖户135户(次),养殖库塘36个(次),发放责任整改通知书0份,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点21个(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0件。
四、农(兽)药监管。对辖区251户农药经营户和67户兽药经营户做到100%建立电子档案,实行可追溯管理。推进限用农药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和追溯管理。1-3月,累计出动执法车辆6辆(次),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检查农资市场13个(次),农资经营单位13户(次),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农药产品53瓶(1000粒/瓶)涉案产品货值0.0365万元,没收超过质量保证期农药8瓶(280毫升/瓶),涉案产品货0.0080万元,办理结案农药案件2件,种子案件4件,农产品质量案件2件,共收缴罚没款2.422万元。处理“12316”投诉3起,调解农业生产事故纠纷2起,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18.8490万元。
五、农村沼气安全监管。层层推动《沼气安全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和发放。目前,现存沼气池共4830个,其中:户用沼气池4783口,沼气工程47口,户用沼气正常使用的1387口,使用率28.9%,闲置3396口,闲置率达71.1%;沼气工程使用34座,使用率达72.3%、闲置率达27.7%;紧盯47座沼气工程安全运行监管,做到存在一座就明确安全责任一座,做到专人专管、责任到人,现正在开展以各沼气工程建设规模养殖户签订沼气安全管理责任书,现已签订责任书13户。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1-3月,农产品速测254 个,合格率99.82%。对全市2227个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立食用农产品监管目录,录入监管对象589个。1—3月,全市累计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9336份,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324.51吨。将全市66个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三品一标”认证主体纳入国家追溯平台管理,全市纳入国家追溯平台管理的经营主体有35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