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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财政局关于禄丰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财政检查结果公告

日期:2026年03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财政局关于禄丰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财政检查结果公告


为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以及楚雄州审计局移交的线索(楚审移〔2025〕13号)和禄丰市财政局财政检查通知书(禄财检〔2026〕第1号),我局检查组于2026年3月5日对你单位实施的2023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采购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开展情况。经核实,禄丰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采购项目,违规邀请招标,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禄丰市交通运输局实施的2023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中“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各单位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

以上检查结果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电话:0878-4130308邮箱:cgzx_lfcz@163.com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金山镇金山南路42号





      禄丰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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