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坚决贯彻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法定原则,严格、公平、公正执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环境行政处罚,2026年一季度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件,其中:一般程序处罚1件,合计实缴罚款35.2万元。
2026年一季度共办理0件行政强制。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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