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责任科室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1 | 组织机构 | 基本信息 | 机关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邮政编码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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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 政府及办公室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分工、简历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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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职能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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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内设科室、职能,联系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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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策文件 | 地方法规 | 生态文明建设、环境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已废止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 宣传法规股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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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 宣传法规股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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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发展规划 | 规划计划 | 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规划、计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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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财政信息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309号)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 办公室 | 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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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作总结 | 工作总结 | 年度工作总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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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议提案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办件复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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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态环境保护信息 | 环境质量监测信息 | 环境空气、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 环境监测站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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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执法信息 | 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 执法大队、宣传法规股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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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许可信息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备案、排污许可证、清洁生产、绿色创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 宣传法规股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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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监测信息 | 行政区域内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 环境监测站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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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宣传教育信息 | 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关的宣传、活动、会议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 宣传法规股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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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信息公开查阅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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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渠道、时限,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答复时限,不予公开事项及监督保障渠道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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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1、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本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3、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5、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 宣传法规股 | 次年3月31日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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