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财党组〔2024〕23号
中共禄丰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调整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市级各预算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洪 剑 党组书记、局长,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主持市财政局和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面工作,分管预算股、国库股、政府性债务管理办公室、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联系金山镇、中村乡。
李 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科技信息股、禄丰市资金管理中心、会计股、农业农村股、资源环境股。负责局机关人事、财务、信息宣传、安全生产、深化改革、网格化管理、机关食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林长制、河长制、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应急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仁兴镇、碧城镇、和平镇。
何建良 副局长:分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企业发展改革股、科教文化股。协助局长分管禄丰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改革、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等有关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恐龙山镇、一平浪镇、广通镇。
李永凤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社会保障股、绩效管理股、行政政法股、财政监督股。协助局长分管预算股、国库股,负责预算管理、经济运行研判,负责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大比拼、审计和巡视巡察整改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勤丰镇、土官镇、彩云镇。
王建菊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法制税政股、政府采购管理股、非税收入管理股、综合股、经济建设股、金融综合股、涉外金融股、禄丰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精神文明、优化营商环境、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统战、信访、棚改及老旧小区改造等日常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高峰乡、妥安乡、黑井镇。
杨忠法 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尹美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协助王建菊副局长分管金融综合股、涉外金融股、禄丰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负责金融有关业务及金融维稳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为加强市财政局机关工作领导,确保在特殊情况下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市财政局领导工作实行AB角制度,即AB角领导一方外出公务或休假时,其所分管的工作由另一方负责。具体为:李斌—李永凤,何建良—王建菊—尹美斌。局长外出期间,由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工作。
请各乡镇、各预算单位和局机关各股(室、中心)按照以上分工联系工作。
中共禄丰市财政局党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