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贵宏(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郭星伟(党委副书记、镇长):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

张海鸥(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烟草、重点项目(含大德油库改扩建、光伏等)工作;联系和平烟叶站、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三七一处;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柏兵(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协助党委书记处理日常事务,抓好党的建设,受党委书记委托负责联系、协调、处理有关工作;主持工会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绩效考核考评(含“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政协、统战(含侨务、台办)、延安精神研究会、老干部工作;分管基层党建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含机关后勤、车辆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等);分管组织、人事、人才、宣传、团委、妇联、工商联;联系乡村振兴、脱贫成果巩固、安全生产、关工委;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艳(镇党委副书记、挂职):协助书记处理镇党委日常事务,负责做好驻村工作队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耿玉翠(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市监委派出和平镇监察室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建云(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负责政法维稳、依法行政、依法治镇、司法、信访、综合行政执法、综合应急救援(含救灾工作)、集镇综合执法、林政、林业草原防灭火、林长制、自然资源(含地质灾害)、土地占补平衡(含增减挂钩、提质改造、补充耕地工作)、唐人神项目协调工作;分管平安法治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平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平镇消防工作站)、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部分工作(林业草原);联系和平自然资源所、和平派出所、和平司法所、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楚雄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昆广高速公路交刑警大队。负责分管工作的固定资产投资、向上争取资金、招商引资、项目申报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熊春宜(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负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稳增长、发展改革、人民武装、人民防空、安全生产、污染防治、工业经济、生态环保、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招商引资、商务、科技、统计、税务、金融、财政、审计、移民、“三资”管理、通信、邮政、数字经济、“互联网+”、新能源项目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市税务局、禄丰农村商业银行和平支行和其他金融保险、通信和信息产业、供电所等机构;负责分管工作的固定资产投资、向上争取资金、招商引资、项目申报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金艳(党委宣传委员、兼妇联主席):负责镇党委宣传思想(含外宣、党务政务信息等)、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妇联、地方志、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工作;分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联系文联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良洁(党委组织委员、兼团委书记):负责基层党建、组织、人事、老干部、共青团、党史工作;联系党校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永顺(副镇长):负责教育体育、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成果巩固、易地搬迁、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科协、地震、民族宗教、气象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联系和平中学、和平小学、路溪小学。负责分管工作的固定资产投资、向上争取资金、招商引资、项目申报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媛辉(挂职副镇长):负责粮食、农业农村(含畜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减轻农民负担)、沼气安全、产业发展、检验检测、供销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部分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固定资产投资、向上争取资金、招商引资、项目申报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泽方(副镇长):负责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政府新闻发布、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卫生健康、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防艾、食品安全、水务、防汛抗旱、河(湖)长制度、综合道路交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红十字会、老龄工作、残联、食品药品、防艾、妇女儿童、高速公路项目工作,分管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部分工作(水务、村镇规划建设),联系和平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平卫生院、禄丰公路分局、高速公路和平收费站;负责分管相关工作的固定资产投资、向上争取资金、招商引资、项目申报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汤有元(副镇长<兼>、和平派出所所长):负责公安、禁毒、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协助做好维稳工作,主持派出所工作;负责分管相关工作的固定资产投资、向上争取资金、招商引资、项目申报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一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工作,协助陈永顺副镇长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乔兴(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协助张建云副镇长做好林业草原(含防灭火)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向旭(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党政班子成员、副科级领导在抓好所分管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保密、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工作以及固定资产、资料档案的规范管理(含存档移交)等工作。
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镇党政班子成员、副科级领导工作实行“AB”角制,即AB角领导一方因公外出或休假暂时无法履职的,其所分管的工作由另一方负责。具体为:①普贵宏—郭星伟—张海鸥,②杨柏兵—张艳—耿玉翠,③熊春宜—杨泽方—王一凡,④张建云—汤有元—李乔兴,⑤陈永顺—高媛辉—李向旭,⑥李金艳—张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