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加明
领导并主持禄丰分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担任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主任、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巡视巡察工作。联系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委巡察办、市纪委市监委、市人武部、市财政局涉及工作。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龚青云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类巡视巡察及整改、机关日常行政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人、政协办件、精神文明建设(创文创卫)、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志愿者服务)、保密、基层减负、森林防火、乡村振兴(驻村工作)、内部财务、内部审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青年、人才、老干部、工会、国有资产管理、妇女儿童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联系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工作)、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市委机要保密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残联、市乡村振兴局(驻村工作)涉及工作。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副局长杨俊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抓好低碳节能减排、总量控制、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规划和计划、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河(湖)长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面深化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状况评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涉外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安全管理、林长制、生态保护修复监督、乡村振兴(生态振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生态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管理、执法监测、应急监测。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分管自然生态股、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联系禄丰市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委政研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林业草原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涉及工作。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副局长(挂职)李雨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抓好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入河排污口审批、污染物排放登记服务、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放管服)、大比拼、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全民科学素质)、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守法普法)、平安建设(安保维稳、扫黑除恶、反恐、强边固防)、国家安全、禁毒、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招商引资、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工作。分管宣传法规股(含项目办)。联系市委宣传部(外宣工作)、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统计局、市退役军人管理局、市司法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科协、市档案局涉及工作。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党组成员、大队长蒋绍琼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抓好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及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生态环境保护纠纷查处、信访、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作。分管禄丰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联系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涉及工作。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耀
根据禄丰市委组织部安排,挂职兼任恐龙山镇党委副书记(时间2年),负责完成挂职单位相关工作;完成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禄丰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实行“AB角”制,即AB角领导一方因公务外出或休假时,其所分管的工作由另一方负责。具体为:周加明—龚青云,龚青云——李雨,杨俊—蒋绍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