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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2024年04月24日   作者:   来源:市信访局    点击:[]

第一条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9〕16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禄丰市信访局(简称市信访局)是禄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局,接受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直接领导,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履行统筹协调、沟通联络、指导督促等职责,组织开展全市信访工作等。

第四条市信访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市党委、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境内外人士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群众到州赴省进京上访,参与解决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办理国家、省、州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市级相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案件及其他信访事项,并协调和督促检查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

(三)综合信访情况,分析信访形势,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问题,及时反映重要社情民意,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四)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总结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

(六)掌握并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负责制定全市信访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

(七)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禄丰市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市信访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收发、信函拆登、摘报送阅、印鉴管理、文印、会务、档案管理及对外联络和接待、后勤、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和承担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工作总结等各类文稿的草拟、校核、印制。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及市党政领导接待日来访群众的服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878-4121913

(二)接访股。负责接待市委、市政府机关群众来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访登记、受理、录入、转办、交办、催办、立卷归档、保密等来访(含视频接访)业务处理;汇总、上报全市来访统计报表;维护市委、市政府机关群众来访秩序;综合分析、反映群众来访动态和信息,向有关部门通报来访情况,协调处理群众异常上访、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及超前防范;分析信访形势,每星期排查一次重大信访突出问题;协调党委政府各部门的有关信访工作,指导各乡镇党委政府信访接访工作;对重点群体、重点人员信访事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负责做好每月市党政领导接待日及信访件交办会的筹备、组织工作;认真排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协助办公室办好《信访摘报》、《信访情况通报》及相关文件起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878-4122779

(三)督办办信股。负责办理上级及市委、市政府党政领导转来的批示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登记、录入、转办、督办、结案、立卷归档、保密等来信业务处理;指导全市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督办中央、省、州、市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批示交办的信访件及本市需要进行督办、复查的工作;每月按时汇总、上报州、市党政领导接待日信访件督办落实情况和来信统计数据;分析信访形势,每星期排查一次重大信访突出问题;做好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申报、兑付、审核报批相关工作;对重点群体、重点人员信访事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878-4125533

(四)网上信访办公室。负责办理群众通过人民网、网上信访、领导信箱、微信信访、手机信访、语音信访渠道反映的信访件。做好全市运行云南信访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指导市级部门和基层网上信访业务,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办、交办、催办网上信访诉求事项办理情况;做好网上信访档案和统计上报工作;认真排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协助办公室完成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878-4125533

第六条市信访局设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禄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禄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禄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本规定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禄丰市信访局职能机构信息

通讯地址:禄丰市金山镇兴民路29号 邮编:651200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值班电话:4121913 传真:4121913

办公室

0878-4121913

接访股

0878-4122779

督办股

0878-4125533

网信办

0878-4125533

单位负责人:李亚晴 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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