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州、市党委政府和上级社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和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接和指导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三)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指导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负责市以下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指导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生产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五)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全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六)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七)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为辖区内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民提供信息网络服务,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八)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九)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业务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州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档案、文秘、公文管理、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市社重要会议的组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反馈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建议的办理。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及文明单位创建,承担市社机关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等群团工作。做好依法治市、户口管理、计划生育、平安创建、信访、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22857 传真号码:0878-4122857
电子邮箱:lfxgxs@163.com
(二)人事教育股。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职级晋升、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市社机关工作人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核、职称评定、公务员继续教育等工作;按照干管权限,提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意见和建议。负责市社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研究和制定干部职工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联系电话:0878-4121676
(三)财务会计股(监事会办公室、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信贷的法规制度,推动财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社有资产的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清产核资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工作及预决算公开工作;承担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根据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决定,管理社有资产,对出资企业进行资金、投资和财务监管,组织对出资企业进行内部审计;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本社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负责监事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审核汇总上报全行业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负责市级社有资产的运营和管理,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协调解决社有企业在管理经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处理好改革改制中的遗留问题。会同有关股室研究制定所属企业的经营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878-4122857
(四)合作指导股。宣传中央和省、州、市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发展合作经济的方针、政策,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社团组织的建设和农产品经纪人发展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及供销社系统统计工作,指导全市食用菌产业发展。组织指导行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市现代农村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研究应用现代流通方式,创新经营业态,建设现代经营服务网络。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工作。指导行业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
办公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金山南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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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段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