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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年01月23日   作者:   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通知要求,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2024年工作实际,形成《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始终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发布与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内容涵盖提案办理情况、工作动态、财务收支明细、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执法)成果、基层党建活动、乡村振兴举措、安全生产监管等多个领域,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了《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持续完善信息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流程和保密要求。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定期开展信息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信息中的错别字、错误表述等问题,确保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布局,提高信息查询的便捷性。积极拓展新媒体公开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执法)相关信息,扩大信息传播范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明确由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及局办公室负责监督日常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0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2024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0

0

0

0

0

0

0

二、2023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0

0

0

0

0

0

0

三、上半年办理结果(件)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半年度继续办理(件)

0

0

0

0

0

0

0

备注

统计时间截至2024年1231日。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人员配置问题。我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由局办公室干部兼职负责,日常工作繁多,导致政务公开工作兼顾不到位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问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足,各类应公开信息未能按时发布。存在部分信息在市政府办提醒后才进行公开的现象,无法及时满足公众对信息的获取需求。三是新媒体平台信息互动性较弱。虽然拓展了新媒体公开渠道,但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不够积极,对公众的留言、评论回复不及时,未能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互动优势。

(二)改进措施

基于我局的工作实际情况,以及本年度梳理出的问题,我局将认真对照问题清单,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力求在2025年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提升。一是优化人员配置。选拔具备专业素养和责任心的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避免因兼职工作导致的精力分散问题,保障工作的连贯性与专业性。并明确各部门及岗位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构建详细的责任追究体系,针对信息审核、发布、保密等关键环节制定操作细则,严格落实“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原则,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二是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以月度和季度为单位,梳理各类应公开信息的主题、内容和发布时间节点,制定详细的信息发布日程表。各责任部门按照日程表要求,提前准备信息内容,确保按时提交审核与发布。三是增强新媒体平台互动性。安排专人负责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和运营,及时回复公众的留言、评论,积极开展线上互动活动,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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