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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职能

日期:2026年03月30日   作者:   来源:市城管局    点击:[]

一、主要职责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贯彻党中央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州、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规定;承担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省人民政府审批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权。

(二)参与制定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规划、年度计划,起草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责和执法资源,完善“市级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乡镇综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统一高效的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加强和创新执法监管,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负责市建成区管理范围内道路、桥梁、广场、公共停车场、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厕、照明景观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维护以及改建、扩建和提升工作。

(五)负责城市环境容貌治理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绿化规划,负责市建成区管理范围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六)负责市本级管理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乡镇城镇综合管理、绿化美化、垃圾处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队伍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负责全市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收运处理和综合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市容环卫、建筑垃圾、户外广告设置、环境卫生作业单位资质审批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

(九)负责市城区城市排涝、清淤等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城市防洪工作。

(十)负责市建成区管理范围内城市公共空间、道路、停车站点、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广场、绿地等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的监管;负责城区城市户外广告、临街标志、临街灯光规范设置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亮化美化及各种市政公用设施的冠名和有偿使用。 

(十一)负责市建成区管理范围内城市管理领域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交通主干道以外城市公共空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 

(十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负责推动数字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运用,建设智慧城市管理平台,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机关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电文、政务信息、保密、档案、会务、政务公开、新闻信息宣传、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后部人才、队伍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党组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联系电话:0878—4127268

(二)法规监督股。负责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和报批工作;调查研究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制定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文书等;组织行政处罚听证,负责行政诉讼和其他案件的审查和应诉代理;负责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执法队伍的管理、培训、考核以及队容队纪监督;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协调重大执法活动开展;指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负责执法一、二、三大队行政执法督察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方面的信访投诉,纠正不当执法行为;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赔偿制、评议考核制的实施;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查处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审查和备案;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档案管理和业务统计。联系电话:0878—4127268

(三)市政管理股。负责城市管理行政许可、特许经营许可的受理、审查和决定;拟订城市公用资源(市政设施)经营权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公共空间、道路、停车站点、公共停车场、广场、绿地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中照明、园林绿地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编制城市照明设施的改造、更新或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管理维护等工作;参与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城市伐移树木的初审、上报、监管工作;负责创建园林城市有关工作。联系电话:0878—4127268

(四)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股。拟订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及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城区户外广告门店牌匾设置规范标准;组织督导市容秩序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监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牵头组织城市景观容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城市交通主干道以外公共空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拟订城区环卫设施建设规划和更新计划,制定环卫作业标准和检查考核评比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工作和无害化处理。联系电话:0878—4127268

单位负责人:侯成龙 (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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