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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能职责及内设科室

日期:2024年04月24日   作者:   来源:市卫健局    点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医改工作方针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医疗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彝)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中(彝)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禄丰市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州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依法监督管理全市临床用血质量。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十五、管理、指导禄丰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禄丰行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疗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廷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三)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四)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考评、宣传、信息发布和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社会稳定、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市干部保健工作;承担国防医疗动员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32100、4121707传真:0878-4132111

二、人事股。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卫生健康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22696

三、规划财务股。承担健康禄丰行动计划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卫生项目管理与监督。

联系电话:0878-4132106、4132112

四、法规监督股。承担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和违法生育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承担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工作;负责法治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政策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32119

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股。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30698

六、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统筹协调、承担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市级专项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参与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备案,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参与协助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创卫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和禄丰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32113

七、医政药政股。负责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工作,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急救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开展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处置有关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依法监督管理全市临床用血质量,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无偿献血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政策。开展药事管理、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联系电话:0878-4121939

八、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推进乡村医生有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药具、安全套管理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扶贫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21657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宣传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拟订全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规划,承担有关的监督、评估工作;研究拟订计划生育协会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发展协会会员,壮大协会组织,协调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负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32115

十、信息统计股。拟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加快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推进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计划的实施;负责卫生、计生的统计工作,做好全员人口家庭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32103

十一、防治艾滋病股。负责艾滋病防治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的推进和落实。指导区域艾滋病防治规划编制和实施。承担禄丰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禄丰市防治艾滋病局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30388

十二、中(彝)医科教健康产业发展股。负责中(彝)医医疗机构及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中(彝)医药医改等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开展中(彝)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指导其他医疗机构中医业务工作,组织实施中彝医药医改相关政策,拟订中(彝)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彝医资格管理工作。拟订中(彝)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开展中(彝)医药师承等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承担中(彝)医药科技、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彝)医药资源普查,承担其他综合性中(彝)医药事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调实施卫生健康人员队伍岗位培训工作。牵头组织禄丰市大健康产业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协调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禄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和禄丰市中(彝)医药管理局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22979

单位负责人:李猛(禄丰市卫生健康局 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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