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细化工作措施,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现将《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市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职责,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重点、中心工作和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聚焦广大网民关心的各类事项办理流程、群众关心关注的旅游信息资讯、重大文旅项目推进情况等重点工作,坚持“及时、高效、准确”的原则,着力抓好办理行政许可依据及条件、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等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文化和旅游局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57余条,其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4条,文化旅游动态信息150余条,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信息2条;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情况、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关注度高的数据、上访件办结答复案件信息等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得到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馆团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及一名干部负责相关工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领导保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在各股室、馆团抽取具有一定文字功底、文字综合素质高的干部组成信息提供队伍,目前共有7人为信息撰写成员;举办信息培训班。利用周一例会、周三“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学习等时机,对信息撰写工作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撰写信息责任意识和写作水平,提高信息质量。2022年,共举办专题培训1场次36人;利用其他会议时机组织学习培训3场次。积极参加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有关业务培训,并按要求进行及时贯彻落实。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与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保密审查制度等,认真填写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强化审批流程,按规定执行,确保发布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2年,市文化和旅游局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一年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22年,市文化和旅游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及时公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把公开透明作为本部门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我局全年8次党组会议议决事项78项在系统内部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决策落地见效。二是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在拟制公文时,按公文标识相关要求,明确主动公开、秘密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局长审签,做到公开事项一律由领导审签;三是规范重要政策措施、重要改革方案及重大民生事项公开工作。有关文化旅游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重要改革方案及重大民生事项,在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四是做好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市文化和旅游局共有行政职权3类233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233项,“追责情形”共计233项,并将调整优化后的权责清单及时在楚雄州机构编制网网站上公开。五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将清单及检查执法信息在州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六是按要求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细化了公开说明。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按季度对2022年文旅行业纾困帮扶情况进行公开公示,主要为申请获得补助方面的信息公示;二是及时公开《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和《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三是在公共文化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行政执法等栏目及时公开公布相关信息。对《禄丰市“十四五”文化旅游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禄丰市“十四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相关政策解读进行公开;在“行政执法”栏目中公开相关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执法指南、行政处罚、执法流程图等信息13条;在“重大建设项目”栏目公开发布信息14条;在“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栏目公开发布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项目争取、文化活动等相关信息30条;在全面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情况13件等,全年共公开发布栏目信息(不包含动态信息)100余条。
(三)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一是建立舆情风险评估研判机制。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有效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积极回应群众通过“12345”“96128”“12318”等信息咨询平台上反映的民生事项,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地引导社会舆论。2022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共受理处置“游云南”网络投诉21件,网络舆情3件,“12345”行风热线投诉42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5%以上;所有投诉均做到5分钟响应,24小时内办结。市级监理中心共受理处置退货诉求106起,退货金额101786元。全部退货诉求均实现了1分钟内响应,平均办结时长保持在1小时以内,办结率100%,游客对“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的满意度达99%以上。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扩宽创新公开渠道。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创新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途径,信息公开形式灵活多样。一是以单位的信息公开公示栏为载体,公开范围涉及局干部职工的、涉及面窄,方便干部职工阅览、查阅等信息以宣传公开栏为主,同时也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途径的信息公开渠道。按照网站所涉及栏目公开公示相应的内容。三是利用禄丰博物馆(http://www.lfbwg.cn)、禄丰图书馆网站(http://www.lftsg.org.cn),禄丰市文化馆“云南公共文化云平台”公示发布相关的文化文博信息,信息发布内容更加齐全丰富,确保群众线上线下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保障公共文化服务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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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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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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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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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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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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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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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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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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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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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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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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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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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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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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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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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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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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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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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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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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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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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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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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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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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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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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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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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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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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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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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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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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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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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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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各相关单位)、行政诉讼情况(请市法院填报)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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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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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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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认识不到位。部分股室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一些需要及时公开或必须公开的事项不主动、不及时,各股室馆团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流于形式,甚至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二是制度落实不到位。虽然制度逐步完善,但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偏差,标准不高,导致部分栏目信息公开工作被动、滞后,影响了公开的有效性。三是公开的内容质量不高。在部分信息公开上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失去了时效性;对部分办事结果公开少;工作人员首次接触政务公开工作,对部分栏目的内容公开不熟悉,导致栏目出现没有事项公开的情况等。
(二)下步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全面掌握政务公开的工作特点和规律,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二是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全面梳理涉及公开的栏目,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全面、准确、及时。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日常收集、信息写作、公开重点等进行培训,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做好群众需求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