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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年01月13日   作者:王丽华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相关要求,(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围绕依法行政和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深入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文旅工作,以公开树文旅形象。从以下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局长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具体抓,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馆团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根据公开栏目内容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责任股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标准、信息畅通、有序开展,齐心协力抓好公开工作。提高认识,强化服务水平。认真执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始终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写作等专题培训,制定并完善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流程,让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原则、范围、内容、方法、程序、监督及保障等有更明确的了解,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2025年,共组织相关培训3期87人次。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标准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2025年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互联网信息管理制度、保密制度、“三校三审”等制度,不断扩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标准化。并最大范围公开相关工作及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推行办事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通过官方网站、省州市主流媒体、编辑文旅信息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及公众公开政务信息300余条,其中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60余条;通过《学习强国》《云南日报》《云南政协报》《楚雄日报》、云南网、红火楚雄、e禄丰云等报刊、网站公开发布信息40余条;编辑禄丰文旅信息8期100余条。全面反映了2025年全市文化和旅游工作开展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及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程序执行,落实好我局制定的信息内容“三校三审”制度。二是认真分析研判栏目内容,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确保内容与栏目相匹配,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以市人民政府网站为主,涉及的文化和旅游服务领域的信息同时在禄丰博物馆(http://www.lfbwg.cn)、禄丰图书馆(http://www.lftsg.org.cn)网站进行发布,充分展示禄丰文物博物和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在领导小组中专门派出1名监督员,对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审核校队是否按程序、发布内容与栏目是否匹配等适时进行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各相关单位)、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股室、馆团的依法公开意识还不强,工作缺乏刚性规范,有一定的随意性。二是信息提供不及时,对应公开事项还没有全面的了解掌握,主动性不高,部分公开事项相对滞后。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各股室、馆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条例》的学习融入到日常学习和业务中,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提高执行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三是加强督促。对信息提供不及时的股室馆团要加强督促和提醒,确保按月按季度公开公示的信息不漏项,工作动态的公开及时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5年,市文化和旅游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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