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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年01月15日   作者:   来源:市林草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金山南路74号,邮编:651299,电话:4122807,传真:412572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市林草局通过禄丰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231条,公开范围涉及机构职能、部门动态、公示公告、办事指南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对2022年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在相关专栏公布了办理复文。无主动公开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市林草局共收到5件政府网站在线咨询,均已电话联系留言人并将处理结果按时上报。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2年市林草局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市林草局继续深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科室配合,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更新、维护、上报等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022年,市林草局共收到1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已认真按要求办理,并按时在网站上答复。

(五)平台建设

主要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单位宣传栏等媒介对林业保护措施、林业改革政策、林业惠农项目、财政预算决算等群众关心的内容进行公开宣传,优化展示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及时为广大网民答疑解惑。

(六)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市林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落实网站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及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22年1-12月,禄丰市共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3370.020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2022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2021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0

1

0

0

0

0

0

该起行政诉讼案件不属于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根据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平浪镇舍资居委会居民一组持有的禄林证字(2007)第3105000222号林权证中编号为0532331050101J3DYMSY00586的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登记证。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还需加强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三是报送挖掘信息的能力有待提高,2022年业务股室共主动报送47篇信息,但信息质量参差不齐,采用率低;四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专业化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将按照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强横向交流,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拓宽渠道,增强政务公开的广泛性,及时公布林草信息,推动林草系统信息化建设,强化对林草政策的解读和宣传。三是完善机制,增强政务公开的长效性,重视专业化队伍建设,提高报送挖掘信息的能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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