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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年01月16日   作者:   来源:禄丰市住建局    点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重要方式,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发挥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龙城路17号,邮编:651200,电话:6019126,传真:6019077)。

2024年,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完善公开机制,紧密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职责,通过禄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e禄丰云”等各类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注重点,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发布各类信息157条。

其中:行政许可事项相关信息19条,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3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3条。商品房预售许可3条、保障性住房信息8条、危房改造领域信息5条、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重大建设项目有关信息47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供气、供水)6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政协提案答复38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已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答复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回复信息申请;没有申请人向上级主管机关投诉举报,不存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纠正行政行为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认真学习《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不断压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对网站进行经常性维护,定期更新住建领域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相关知识。二是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建立了信息发布相关规章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上网信息无错漏。三是积极配合市人民政府做好楚雄州“12345”政府热线办理,全年共接收“12345”政府热线转办件310件,答复307件,按期办结率99%。

(五)督促保障情况

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贯彻落实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增设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制度,多次结合具体工作组织召开研讨会,提高业务能力水平;每年度提交政务公开自检自查报告,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真实、有效,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

对政务公开的理解不到位,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更新频率不高、信息公开水平参差不齐、常态化意识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性。二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向公众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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