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禄丰县委办公室、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禄办字[2019]49号)文件,现将我局三定方案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禄丰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九)组织实施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核定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要求,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禄丰市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及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医疗保障局推进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内设机构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机关电文、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人口与计生、保密、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承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联系电话:0878-4141730、0878-4122730
(二)就业促进股。贯彻执行国家促进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和措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预防和控制大规模失业的办法措施;负责对市内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监督就业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监督、指导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实施办法、措施;负责市内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的建立和有关工作;承担禄丰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禄丰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就业促进股:0878-4141591
(三)职业能力建设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政策;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市内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发证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市内学生就读各类技工学校报名、录取工作,开展并实施全市性的劳动者素质情况调查、统计、上报工作。
职业能力建设股:0878-4140921
(四)社会保险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养老、工伤保险政策,结合全市实际,拟定实施方案、办法、措施,加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伤残等级评定资料审核上报工作;办理全市参保职工正常退休审批、提前退休审核、延伸缴费年限审核报批工作;协助财政、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承担禄丰市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会保险股:0878-4141283
(五)基金监督与规划财务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支付和管理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配合省、州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控网络,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受理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事宜,牵头查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案件;负责组织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结算及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禄丰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基金监督与财务规划股:0878-4140686
(六)工资福利股。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福利与退休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及退休政策;承担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定期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参与指导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承办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审核备案相关工作;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工资福利股:0878-4127877
(七)事业单位管理股。负责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聘用认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招聘、调配、奖惩、辞职、辞退、考试、年度考核、统计工作;负责推荐、选拔市内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以及优秀拔尖人才;负责机关工勤人员的调配、年度考核工作;承担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管理股:0878-4127878、0878-4122570(档案室)
(八)信访调解与劳动关系股。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劳动关系政策规定,负责全市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负责办理辖区内各类用工单位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审核、鉴证、备案工作;贯彻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有关政策,承担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执行国家有关企业职工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政策规定;审核市内企业改革中职工安置方案;承担禄丰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加强市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仲裁(调解)员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转办、协调、督促各级各部门有关信访事项;参与处理市辖区内集体上访和群体性劳动纠纷事件。
信访调解与劳动关系股(禄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878-4140477、0878-4126276
(九)法规监察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法律法规咨询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事务和依法治市有关事务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内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专(兼)职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禄丰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法规监察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878-4140123、
(十)宣传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负责机关对外宣传平台(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的维护、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及各类网络系统安全监督、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机关重要图片资料的归集存档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宣传股:0878-4142687
三、人员编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16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1名(副科级)、市社保中心主任(副科级)。
附:内设机构联系方式
办公室:0878-4141730、0878-4122730
宣传股:0878-4142687
就业促进股:0878-4141591
职业能力建设股:0878-4140921
社会保险股:0878-4141283
基金监督与财务规划股:0878-4140686
工资福利股:0878-4127877
事业单位管理股:0878-4127878、0878-4122570(档案室)
信访调解与劳动关系股(禄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878-4140477、0878-4126276
法规监察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878-4140123
负责人:薛家宏(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