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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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财政局机构职能

日期:2024年04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人民政府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政府非税收入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相关改革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全各单位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七)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八)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九)拟订并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督国有资本收益。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全基建投资有关政策。监督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十三)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执行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管理代理记账业务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贯彻落实地方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十六)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人民政府与驻禄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禄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驻禄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按照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十八)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据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十九)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有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授权配合做好管理协调金融机构的有关工作。协助指导全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代表禄丰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和措施。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完善经营激励和约束机制。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二十一)完成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收管理职责分工。财政局组织实施上级财税法规、规章和政策,审核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税收政策条款。税务局负责税收政策的执行、税收的征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税收政策制定、调整工作,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收问题进行解释,与财政局加强税收征管信息数据共享。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处置)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财政局及时共享。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工作,接受财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二、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市国资委主任(兼):洪剑,主持市财政局和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禄丰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公室。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春侠主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分管非税收入管理股、禄丰市票据监管中心、综合股、禄丰市资金管理中心、会计股、法制税政股。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统战、信访、扫黑除恶、金融维稳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斌协助局长分管局办公室。分管农业农村股、资源环境股、政府采购管理股、科技信息股、涉外金融股、禄丰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负责局机关人事、财务、信息宣传、深化改革、营商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创文创卫、网格化管理工作。

副局长:何建良协助局长分管国资委工作、禄丰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公室工作,协助金融办主任分管金融办日常工作。分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企业发展改革股、经济建设股、科教文化股、金融综合股、金融管理股。负责棚改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永凤协助局长分管预算股、国库股。分管社会保障股、行政政法股、财政监督股、绩效管理股。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大比拼、审计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为加强市财政局机关工作领导,确保在特殊情况下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市财政局领导工作实行AB角制度,即AB角领导一方外出公务或休假时,其所分管的工作由另一方负责。具体是:张杰—杨春侠;杨春侠—李斌;何建良—李永凤。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保密、会务组织、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综合绩效考核等工作。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设施、办公用品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公务接待、车辆、办公用品管理。做好机关节能减排、绿化美化、安全和会议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21577

综合股。拟订收入分配、住房改革、彩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表彰奖励事项有关工作。负责财政周转金的清理、催收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21192

(三)法制税政股。贯彻落实财政法规、政府规章及其实施细则。承担局机关涉法事务和文件合法性审核,组织财政普法工作。负责机关信访、综治维稳、法制工作。牵头财政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地方税体系构建研究、税源调查分析工作,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建议。负责财政局机关党建工作,机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战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纪委监委及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30165

(四)预算股。拟订预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年度全财政预算。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平衡。承担中央、省、州对财政转移支付接收工作。负责财政结算。承担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建议。拟定中长期财政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深化财税改革建议。承担乡镇部门预算工作。拟订域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对乡镇转移支付工作。承担、乡镇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工

作。建立域财政运行激励约束机制。指导乡镇财政能力建设。

联系电话:0878——4122424

(五)绩效管理股。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牵头共性绩效指标建立、绩效目标审核批复和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承担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乡镇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提出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等方面运用的建议。

联系电话:0878——4124978

(六)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资金调度、监控和分析预测。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牵头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联系中国人民银行禄丰支行。承担财税库银联网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28289

(七)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牵头拟订支持经济发展、工业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审核级基建资金预算。承担应急管理和灾后恢复重建的财政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78——4121809

(八)行政政法股。承担党委政府机关、群团组织、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办理驻禄解放军、武警部队有关经费事项。牵头办理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涉及财政事项。管理全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拟订公务用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因公出国(境)等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

联系电话:0878——4121064

(九)科教文化股。承担宣传、科技、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拟定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支持教育改革、文体旅融合发展、创新等方面的财政政策。

联系电话:0878——4125510

(十)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督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联系电话:0878——4130309

(十一)资源环境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拟订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协调建立健全财政生态补偿机制。

联系电话:0878——4122104

(十二)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拟订全财政支农管理办法。牵头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综合改革等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承担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21128

(十三)涉外金融股。承担商贸、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贯彻执行地方金融企业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财务制度。承担财政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级国有资本出资人有关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业务。监管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起草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单项报告。贯彻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制度政策。研究分析国际、国内财经合作重大问题和政策,贯彻执行支持对外开放、商贸发展方面的财政政策。承担与国际、国内区域及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开展财经合作的协调组织工作。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负责财政预算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联系电话:0878——4125177

(十四)政府采购管理股。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及有关制度并监督管理。审核级政府采购预算,审批级政府采购有关事项。备案政府采购有关事项并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受理级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负责对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有关事项进行考核。

联系电话:0878——4130308

(十五)会计股。负责全会计行业、会计人才管理。牵头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22029

(十六)财政监督股。贯彻执行财政监督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承担预算管理有关监督以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负责退税审核上报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21256

(十七)非税收入管理股。组织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及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征收管理、收缴退库、分析研究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联系电话:0878——4127986

(十八)科技信息股。负责全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全财政信息化建设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实施财政信息化建设及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负责建设和管理全财政业务专网,负责全财政系统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财政核心业务软件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和舆论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的运用及规划工作。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管理财政数据。牵头做好全财政智库建设工作,构建财政决策支撑体系。承担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

联系电话:0878——4817799

(十九)金融综合股。负责金融办日常运转工作。贯彻落实全州金融业务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提出服务和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负责统筹地方金融改革有关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推动地方金融法治环境建设。承办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审核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地方金融综合统计,开展金融形势分析、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和重大问题研究。负责协调推进地方金融开放合作,承办地方金融对外交流合作具体工作。引导和鼓励驻禄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做好地方金融创新服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开展专项整治。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统筹建立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统筹协调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和信访工作。负责配合推进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承担禄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公安局经侦大队,统筹组织协调地方金融重大专项检查核查事项,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承担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配合推进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金融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联系在证券业监督管理部门,贯彻落实促进证券期货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承办在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等。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有关工作,推动企业直接融资。组织开展政府与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引导金融机构服务禄丰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指导配合地方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的设立、改制、重组、退出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地方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重大金融活动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强化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社会众筹机构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协调配合处置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风险,负责所监管机构的信访维稳和风险处置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28269

(二十)金融管理股。负责联系在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部门,贯彻落实促进银行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办在银行保险业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与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引导金融机构服务禄丰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指导配合地方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设立、改制、重组、退出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地方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重大金融活动的指导、协调工作。协调配合处置属地方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风险。按照中央、省、州统一规则,贯彻落实小额贷款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政策措施。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小额贷款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的信访维稳和风险处置工作。金融稳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28269

(二十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承担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按照规定拟订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组织起草年度全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报告。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财政政策。

联系电话:0878——4136123

(二十二)企业发展改革股。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政策法规的制定及解释工作。负责监管企业资本运营管理工作。负责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组织对国有企业的组建方案及章程审核。负责董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部分改制企业社会化管理等工作。承担监管企业资产统计分析评价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负责组织协调监管企业的资产、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企业年度财务决算、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和专项财务审计等工作。组织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组织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负责监管企业及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负责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管理等工作。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工作。承担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审核工作。研究提出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审核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变更及发债方案。负责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国有股权质押和托管,国有股东将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质押事项备案。负责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负责监管企业车辆的购置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国有企业改制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属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导。负责对所属国有企业经营班子年度绩效考核。

联系电话:

(二十三)政府性债务管理办公室。拟订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20286

四、部分阶段性重要工作职责

(一)“行业扶贫、定点扶贫业务工作”由农业农村具体负责。

(二)“定点扶贫统筹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由法制税政具体负责。

(四)“街长制工作”由非税收入管理股具体负责。

(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由财政监督具体负责。

(六)“六城同创、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由经济建设股具体负责。

(七)局机关“招商引资工作”由涉外金融股具体负责。

(八)“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由采购管理股具体负责。

(九)“国有企业日报、年度决算、国有企业退休教师待遇差补助资金管理”由企业发展改革股具体负责。

(十)“妇儿工委工作”由企业发展改革股具体负责。

、办公地址

禄丰市金山镇金山南路42号。

、办公时间

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8-4121577

传真:0878-4123277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8-412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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