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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作者:花之金   来源:市司法局    点击:[]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按年适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711号)等有关规定,本机关负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人事信息;

4.社会发展规划;

5.律师、公证工作管理情况;

6.法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7.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8.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

9.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0.行政执法信息;

11.依法治县工作情况;

12.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情况;

13.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禄丰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有以下1个: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司法局网址:https://www.ynlf.gov.cn;

本机关的官方出版物有如下1类:禄丰市年鉴,获取方式:禄丰市地方志编撰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楼,联系电话:0878-4121749。

三、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禄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提交,地址:禄丰市金山镇侏罗纪大街火车南站斜对面,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45,14:3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2.邮政寄送,收件人:禄丰市司法局办公室,地址:禄丰市金山镇侏罗纪大街火车南站斜对面,邮编:651299,(其他:信封上须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平台提交,网址: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b9349595-7364-4556-ae85-3432036933b0;

4.传真提交,号码:0878-6080259。

(三)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申请办理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4.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禄丰市司法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丰市金山镇侏罗纪大街火车南站斜对面,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45,14:3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878-6080259。

有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禄丰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方式:0878-6080259。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机构: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监督电话:0878-4122023。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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