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和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本机关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家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招商引资工作;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工作。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全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相关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全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全县“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参与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数字禄丰”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并牵头组织实施;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建设;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等;协调推进各项任务分解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详见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为: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nlf.gov.cn。
三、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禄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提交,地址:禄丰市发展改革局办公室,工作时间:8:0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878-4121068;
2.邮政寄送,收件人:禄丰市发展改革局,地址:禄丰市金山镇万融街延长线,邮编:651299;
3.网络平台提交,网址: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63a9e61c-6750-4fb9-80e9-78dc12bbe919;
4.传真提交,号码:0878-4121075。
5.邮件提交:1085433508@qq.com。
(三)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申请办理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4.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办公地址:禄丰市金山镇万融街延长线,工作时间:8:0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878-4121068。
有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4121068。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机构: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监督电话:0878-4122023。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