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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井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2025年09月16日   作者:   来源:黑井镇    点击:[]

根据中共禄丰市委办公室、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禄丰市黑井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禄办字〔202435号),确立黑井镇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及人员编制。

(一)黑井镇党委是党的基层委员会,统一领导本镇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黑井镇人民政府是基层人民政府,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等,在辖区内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二)黑井镇党委、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定和工作部署,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促进黑井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职责是:

1. 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镇机关及辖区内村(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2. 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镇、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

3. 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4. 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 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6. 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黑井镇综合设置下列8个工作机构:

1. 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政务公开、接待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2. 基层党建办公室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

3. 经济发展办公室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工业经济、商贸流通、科技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社区)级财务及三资管理;负责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4.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体文化、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 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6. 党群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7. 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8. 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治、防汛抗旱、耕地林地保护等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的执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村容村貌的管理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负责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建设项目规划、申报、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

(四)黑井镇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5名。领导职数11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用于配备党委书记1名、镇长1名(兼任副书记)、人大主席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用于配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镇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武装部长等,鼓励在规定领导职数内交叉任职。具体领导职数按照换届选举规定配备。

核定事业编制39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具体是党群服务中心主任1名、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1名、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1名。

(五)其他机构

1. 市级派驻机构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为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编制、人事、经费由级机关统一管理。

2. 市级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

自然资源所、卫生院、中学、中心小学分别为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体育局为主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事、经费由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办公地址:

黑井镇人民政府一楼

办公时间:

8:00—11: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黑井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78—4890001

负责人姓名:

许兴国(黑井镇人民政府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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