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20〕1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20〕4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广通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结合广通镇实际,确立广通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及人员编制。
一、广通镇政府主要职责
(一)认真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策和决定。
(二)认真制定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努力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其他事项。
(三)管理本级行政区域内的档案、民政、文化、农业、林业、水利、乡镇企业、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社保、环保、科技、合作医疗、环卫、财政、畜牧兽医、村镇规划等各项工作,协调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公安、司法、工商、税务、金融、邮电、烟草、供销、国土资源、教育、医疗卫生等工作。
(四)组织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抓好“三农”工作,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培育支柱产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内设机构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要求,统筹党政机构和职责配置,形成机构设置统一规范、职责配备科学、人员分工合理、工作运转高效的机关运行新方式。广通镇党政机关设置3办2局,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
1.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基层党建、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档案管理、宣传、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责,统筹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镇人大、政协小组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4881000 办公地址:广通镇广通街103号
2.扶贫开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扶贫开发和经济发展规划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做好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工作、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镇(村)农村公路管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统计、搬迁安置、农民负担监督、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审计等职责。
联系电话:0878—4884199 办公地址:广通镇广通街103号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统战、民族宗教、铁路护路、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联系电话:0878—4884579 办公地址:广通镇广通街103号
4.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办公室、为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镇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工作,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社会捐赠、公共资源管理等职责。统一管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4885188 办公地址:广通镇政务服务中心
5.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统筹组织镇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整合镇级各类行政执法力量和资源,积极拓展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和范围,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履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农机渔业、水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治安等行政执法权,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
联系电话:0878—4885148 办公地址:广通镇政务服务中心
三、镇机关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广通镇党委、人大、政府、纪委机关行政编制38名;其中,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镇长各1名(正科级),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各1名(副科级),副镇长4名(副科级,不含兼职),副镇长兼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1名(副科级),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行政审批局局长各1名(副科级)。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由1名副科级领导担任。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各设副局长2名(股所级)。
(一)党政办公室。编制19名,设置岗位19个,其中领导职数11名,党政办主任1名,工作人员7名。
(二)扶贫开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编制6名,设置岗位6个,具体是:主任1名,工作人员5名。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编制3名,设置岗位3个,具体是: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四)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办公室、为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5名,设置岗位5个,具体是:局长1名,工作人员4名。
(五)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5名,设置岗位5个,具体是:局长1名,工作人员5名。
根据上级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为民服务工作机制,全镇按服务平台的架构统一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集中到“广通镇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方便群众办事。
四、事业单位改革
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打破部门界限,综合设置广通镇事业单位,集中力量、降低成本、拓宽服务面。广通镇事业单位设置7个,分别是:财政所、农业农村和水务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消防站、应急队)、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服务中心、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物流园区服务中心、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和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一)主要职责
1.财政所。主要承担财政资金监管、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非税收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和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国有资产运营等工作。接受禄丰市财政局业务指导。
联系电话:0878—4882016 办公地址:广通镇金融街58号
2.农业农村和水务服务中心。承担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承担基层水利科学技术推广、水利设施建设与保护、防汛抗旱等服务性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负责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
联系电话:0878—4881975 办公地址:广通镇政务服务中心
3.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消防站、应急队)。承担林业、草原、湿地等基层科学技术推广,林草防火、林草和湿地保护、林草病虫害防治、林草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乡村护林员队伍管理工作;负责消防、应急救援工作。
联系电话:0878—4881756 办公地址:广通镇文星路16号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担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镇村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878—4881016 办公地址:广通镇广通街103号
5.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服务中心。承担文化宣传、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保护、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村文化室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指导工作;负责数字文化信息服务,指导文艺、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人传习活动等工作。
联系电话:0878—4881844 办公地址:广通镇滨河街2号
6.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物流园区服务中心、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承担全镇投资促进服务工作、协调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招商引资及项目入驻代办工作,负责物流园区、产业园区规划、工程建设服务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工作;负责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退役军人、公共资源交易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为民服务事项和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为行政审批提供辅助服务。
联系电话:0878—4881104 办公地址:广通镇广通街103号
7.乡村振兴和特色产业发展中心。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产业发展质量。负责美丽乡村、乡村振兴及特色产业的规划、设计、包装、策划、打造,建设项目施工管理,谋划实施好全镇的乡村旅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4882877 办公地址:广通镇广通街130号
(二)广通镇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核定广通镇事业编制70名。其中,财政所3名、农业农村和水务服务中心28名、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消防站、应急队)10名、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8名、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服务中心4名、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物流园区服务中心、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12名(主任由行政审批局1名副局长兼任)、乡村振兴和特色产业发展中心5名。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由镇人民政府报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
五、市级派驻机构
公安派出所、森林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国土资源所、卫生院、学校为市级派驻广通镇的机构。
办公地址:广通镇广通街103号;
办公时间:8:00—11:30 ,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8-4881000
负责人姓名:李宁(广通镇人民政府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