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和平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和平镇在市人民政府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现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云南省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和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经费,及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公开面达100%。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党政办主任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办公室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照《条例》和云南省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二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广大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加强公开制度规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汇报,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按照“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及时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三是积极做好相关基础工作。依法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积极规范落实行政机关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信息底数清晰,并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
(五)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条例》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5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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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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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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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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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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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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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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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各相关单位)、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来,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抓常抓长意识不足,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时效性不够;二是对公开的侧重点把握不够。特别是政策解答、重点工程建设领域、民生热点、经验措施等方面的公开力度还不够。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
(二)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对镇直各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性。
(四)抓重点促深化。加强对我镇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