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房子过户需到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禄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办理房子过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由市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核验原件);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4、云南省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土地出让金缴纳发票(验原件);5、税收缴款书原件。
经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定,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需买卖双方夫妻共同到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禄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供原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户口册进行网上签订交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