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禄丰县教育系统教职工工作调动管理办法》规定,外县申请调入我市教育系统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二是申请人员近3年内履职考核必须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参加工作后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三是教师资格证符合相应的等级要求;四是在小学任教的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近3年教学成绩必须处于本乡镇中上水平;在初中任教的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近3年教学成绩必须处于全县中上水平;在高中任教的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近3年教学成绩必须处于全州中上水平。每年6月30日前向调入学校、市教育体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和近3年教学成绩(工作业绩)证明。
外县教师提交相关调动材料后,由市教育体育局结合现有空编进行考核、考察(调入城区学校和高中学校的按市内学校调入城区学校人员的程序执行),并按照管理权限及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民政府审批。
但目前禄丰市教师编制十分紧缺,导致一部分本地户籍在外县工作的教师无法回家乡工作。
下一步,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努力协调编制、人社部门合理制定编制补充政策,让本地户籍在外县工作的优秀教师尽早回家乡工作,为禄丰教育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