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凡在乡集镇区、村庄规划区内新建住房和拆旧翻新老房,农户应提交书面申请到村委会,并经当地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予以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报国土和村规所,国土和村规所接到申请后,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户籍证明,现有住房情况,拟选位置的相邻关系,四至界限和规划等。调查结束后,填写农村建房审批表,并报请乡人民政府审批。拿到乡人民政府的审批表后,农户就可以建盖住房了。
上一条:如何办理新生儿落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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