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峰乡人民政府:
根据《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办法》,2021年12月31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同时,分别听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高峰乡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对这4个部门、乡镇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现将测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测评表25张,收回测评表25张,获得满意票25票,基本满意票0票,不满意票0票,测评等次为:满意。
二、市交通运输局:发出测评表25张,收回测评表25张,获得满意票21票,基本满意票4票,不满意票0票,测评等次为:满意。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出测评表25张,收回测评表25张,获得满意票16票,基本满意票5票,不满意票4票,测评等次为:满意。
四、高峰乡人民政府:发出测评表25张,收回测评表25张,获得满意票24票,基本满意票1票,不满意票0票,测评等次为:满意。
禄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