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禄丰市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
审查结果报告
(2025年9月30日禄丰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议题调查组,于9月10日对我市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开展了工作调研。之后,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对禄丰市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向市财政局书面反馈了对决算报告的初步审查意见,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禄丰市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市级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反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688万元,返还性收入687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082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983万元,调入资金1227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04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727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20091万元,收入总计376505万元,与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相比增加136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620万元,上解支出18826万元,调出资金1087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34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2万元,支出总计354052万元,与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一致。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2453万元,与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相比增加136万元。
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326万元,转移性收入1344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5123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982万元,调入资金10871万元,收入总计2338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1283万元,上解支出229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7930万元,调出资金11000万元,支出总计222509万元,与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相比增加12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340万元,与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相比,减少129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5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万元,与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一致。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093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796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7027万元(2024年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州级统筹,年末上解州级41849万元,导致当年收支结余为负数),与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一致。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6719万元。
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为950632万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943553.5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内。
二、审查意见
市人大财经委审查认为,2024年,市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困难,深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统筹发展与安全,依法组织收入,集中财力保“三保”和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支出,积极化解债务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力支撑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审计部门在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过程中,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查出问题客观、真实,审计数据与市财政局决算数一致。市人大财经委建议本次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禄丰市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
同时,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税收增收动能不足,财政收入质量不高,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运行压力持续加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不够、部分科目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较大,部分项目执行进度偏慢,预算绩效管理作用发挥不明显;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债务监管协调机制有待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压力较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委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预算法,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市人大财经委建议:
一是坚持开源节流,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招商引资,增强国资国企发展赢利能力,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堵塞收入漏洞,做到应收尽收,稳步提高收入质量;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充实全市财力。严格控制一般性、非必须支出,优先保“三保”和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二是坚持预算法定,强化预算约束。持续推进预算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突出绩效导向,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精准性,提高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率,统筹安排预算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动态跟踪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编报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草案,确保各项草案编制报审程序合法。
三是强化债务管理,加力债务风险防控。健全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强化债券项目专项收入核算、还本付息资金归集和风险管理。科学、完整编制债务预算,控制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落实落细化债政策,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和不实化债行为。完善全口径债务监测预警,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四是强化审计监督,抓实问题整改。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肃查处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深入分析具有普遍性、反复出现问题根源,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完善防范和整改的体制机制,推动问题逐一整改销号。聚焦重大政策落实、重点民生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财经纪律等重点领域加强审计监督,加强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培训,增强财经纪律的刚性约束,提高依法理财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