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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法院开展“2023年禄法猎赖”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日期:2023年10月07日   作者:徐永帅   来源:禄丰宣传    点击:[]

我市人民法院在近期开展的“2023年禄法猎赖”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认真梳理近年来未执行到位的相关案件,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强制执行,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9月26日,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起有还款能力,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案件采取依法强制执行,经查,借款人李某和邵某分别于2015年和2017年两次共向云南禄丰农村商业银行借款297192元,到期后,借款人便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甚至以关机失踪等方式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在多次交涉无果后,云南禄丰农村商业银行依法向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初借款人抵押的一套住房。

禄丰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杨雪玲说:“在执行过程中,我们执行法官向李某发放执行通知书、腾房通知书等文书,并多次进行释法明理后,李某积极配合法院处置涉案房屋,今天主要就是对涉案房屋进行价格评估、物品清点等相关工作,后续我们会及时将房屋挂网拍卖,拍卖成功以后会将案款及时兑付给申请人。”该起借款纠纷强制执行案件只是近年来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自今年8月启动专项行动以来,市人民法院坚持“五个一批”的工作方法,即“拘传一批、拘留一批、限制高消费一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曝光一批、追究刑事责任一批”,集中执法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目前已司法拘留26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禄丰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建萍说:“禄丰市人民法院将依法加大强制手段的运用力度和密度,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坚决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坚决向失信行为亮剑,坚决向老赖开战,坚决保障胜诉权利人合法权益。诚信是立人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 ,在此,我院责令所有未履行或未全完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到本院履行义务,有规避、躲藏、妨碍和抗拒法院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妨碍公务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被执行人我院将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在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市人民法院还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治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和市融媒体中心参与执行案件的相关过程,见证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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