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正常营业的文化旅游市场经营主体122户,其中:A级景区3户,星级住宿企业8户(星级饭店3户、星级民宿5户),旅游汽车经营企业1户,旅行社2户,旅行社网点6户,歌舞娱乐场所42户,网吧19户,艺术培训27家(监管艺术考级),艺术品经营13家(不审批备案,但属于文化市场管理范畴)演出团体1家(禄丰龙文化演艺传播有限公司)市场主体数量高居全州首位。全部经营企业注册资金总额达31.9亿元,解决劳动就业2400余人,上缴税收780万余元,基本形成了发展速度快、档次品位高、场所分布广、门类品种全,并集传播文化、旅游、休闲娱乐、健身交友为一体的文化旅游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