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432801000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开展有关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重要问题。
3.组织开展全市低收入群众信息监测工作。
4.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衔接资金分配方案,做好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6.负责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和对口帮扶禄丰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7.统筹行业帮扶工作。
8.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制定革命老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0.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禄丰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重点任务和省“123456”总体思路,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压倒性位置,把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作为主攻方向,持续在扛牢压实责任、守牢防返贫底线、抓实巩固衔接、力促全面振兴上精准发力,全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市7192户25768人脱贫人口脱贫成果持续巩固提升,1160户3338人“三类对象”稳定消除风险827户2433人,333户905人未消除风险“三类对象”和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低收入群众精准落实帮扶措施、持续稳定增收,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得到巩固和拓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出新步伐。
1.扛牢压实责任,强化机制保障聚合力。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年内召开市委常委会9次、市政府常务会9次、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7次、调度会议12次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二是全面压实责任。制定印发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等系列政策文件,精准指导乡镇和行业部门工作。三是强化挂联帮扶。调整优化市处级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挂联帮扶责任,及时为结对帮扶对象解难题、办实事、提质量;按照“尽锐出战”原则,完成112支驻村工作队、322名工作队员集中轮换工作,择优任命工作队长14名,并集中对509名市、镇、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员全覆盖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四是精准预警监督。建立防返贫监测帮扶及脱贫人口增收挂牌工作制度,适时根据工作成效分别给予乡镇和村(社区)“绿牌表扬”“黄牌提醒”“红牌警示”,以挂牌摘牌工作机制为抓手和突破口,推动防返贫监测帮扶和脱贫人口增收工作提质增效。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涉农领域专项监督整治工作,全覆盖对14个乡镇开展“地毯式”清理排查。
2.紧盯三类对象,精准监测帮扶守底线。一是强化政策宣传。编印《禄丰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汇编》手册,编发知识测试题9期,镇村干部、驻村队员、挂联帮扶干部常态化进村入户开展遍访和政策宣传,不断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二是常态化监测帮扶。坚持“动态监测、动态帮扶、动态消除”,线下网格化、线上网络化“双向协同”,在通过个人申报、干部走访、部门筛查预警3个渠道开展常态化动态监测的基础上,用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12317”等平台,精准开展监测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三是分层分类精准帮扶。结合家庭收入来源、劳动力、健康状况等情况,精准分析研判,对全市2022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特别是8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实行“红黄绿”三色标记,分类制定帮扶措施,实现年人均纯收入8500元以下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动态清零。
3.借力产业优势,充分挖掘潜能促增收。紧扣“人均纯收入8500元以下且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动态清零”目标,制定印发《禄丰市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帮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深入实施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配套出台脱贫人口产业发展和稳岗就业促增收各9条措施,充分挖掘联农带农富农潜能,千方百计拓渠道促农增收,2023年1至4季度全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完成16961.92元,增幅为13.53%。一是大力发展农业稳定增收。持续发展壮大粮食、肉(奶)牛、经济林果、生猪、花卉、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2023年培育农业龙头企业146户、家庭农场894个,不断延伸产业链,探索建立联农带农富农机制,促进群众稳定增收。二是狠抓稳岗就业促增收。切实加大就业政策、信息的宣传力度,发布用工信息11期,向劳动者推荐就业岗位5万余个。三是大抓旅游带动消费促增收。大抓旅游带动消费促增收。四是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带动市场促增收。线上在京东、抖音、拼多多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了“禄丰特色馆”,线下组织推荐彝人农夫、多味、联友等5家电商企业到上海参加东西协作展销会、楚雄州火把节展销会和冬桃节、水果节等农产品上行活动,进一步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禄丰香醋、东河米、双丰高原黑猪、多味板栗、山窝蛋、黑井牛干巴等40余个农特产品走俏市场。五是全面落实政策兜牢底线。紧盯年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低收入群体,用足用准低保、临时救助、公益性岗位政策进行兜底保障。
4.坚持补短强弱,全面巩固成果增成色。一是全面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政策措施。二是加快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实施。三是持续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强化对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动态监测帮扶,针对搬迁对象不同的返贫风险,分类制定帮扶预案,通过产业、就业扶持等措施拓宽搬迁群众收入来源,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目标。四是持续巩固提升乡村基础设施。乡村道路交通基础不断改善,广黑公路全线通车,实施45项139公里的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户)通硬化路项目;累计已建设完成5G基站680个,实现市城区、乡镇所在地、行政村4G网络100%覆盖,20户以上自然村4G覆盖率达98%以上,乡村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5.聚焦问题整改,坚决真改实改提质效。坚持把问题排查整改、实现动态清零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要求,结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聚焦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坚持每月逐村、逐户、逐人分层分类全面深入开展问题排查,层层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强化跟踪问效,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实现动态清零。
6.突出宜居宜业,坚持示范引领靓名片。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启动实施40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年内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二是以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为抓手,持续提升彩云竹溪、恐龙山九渡、土官乌龙潭、一平浪大窝等乡村旅游示范点,扮靓禄丰乡村旅游文化品牌。三是大力推进和美乡村示范建设。坚持以“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为着力点,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擦亮了乡村颜值底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项目股、社会扶贫股。
所属单位1个,即:禄丰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禄丰市乡村振兴局。
纳入禄丰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1个不单独核算、不单独纳入决算编报,合并在禄丰市乡村振兴局作为1个单位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9346485.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46485.0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866423.50元,下降26.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866423.50元,下降26.19%;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9346485.08元。其中:基本支出3002340.77元,占总支出的15.52%;项目支出16344144.31元,占总支出的84.4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866423.50元,下降26.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5809.72元,下降10.33%;项目支出减少6520613.78元,下降28.52%;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压缩,实施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乡村振兴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02340.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13809.89元,占基本支出的93.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8530.88元,占基本支出的6.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乡村振兴局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44144.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禄财农〔2023〕7号2022年度预算单位上级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资金19.71万元;2.禄财农〔2023〕19号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48.1万元,其中小额信贷贴息373万元、雨露计划补助275.1万元;3.禄财农〔2023〕20号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建设)229.7万元;4.禄财农〔2023〕29号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70.91万元;5.禄财农〔2023〕25号2023年全州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06万元;6.禄财农〔2023〕53号2023年第一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万元;7.禄财农〔2023〕72号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基础设施134万元;8.禄财农〔2023〕87号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基础设施171万元;9.禄财农〔2023〕119号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正向激励调整资金127万元,其中巩固提升基础设施短板120万元、脱贫劳动力培训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37349.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17%。与上年相比减少7130051.89元,下降28.79%。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2952.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统筹内退休金及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2213.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单位职责行政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677848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3%。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基本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37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元,决算为2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元,决算为1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4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元,决算为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元,支出决算为2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元,决算为1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元,决算为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22年度相比持平,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按照年初预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530.88元,比上年增加29662.36元,增长18.67%,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财政补助部分由单位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即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丰市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810780.42元,其中,流动资产758546.62元,固定资产52233.8(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59508.2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11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78.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78.5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9月29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4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