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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司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禄丰市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禄丰市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禄丰市司法局是禄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2.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接受中共禄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禄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的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禄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3.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依法治州、依法治市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面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全市的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各部门、各乡镇、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全面依法治理工作。
(2)承担统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
(5)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栽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物资、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7)领导和管理乡镇司法行政工作。负责乡镇司法所的干部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管理、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等保障工作。
(8)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行政复议与应诉股的主要职责是:履行禄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职能,负责承办禄丰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承办禄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专职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承担禄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工作;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禄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义和印章。
(10)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股、法制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14个乡镇司法所为市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接受市司法局和乡镇党委、政府双重领导,以市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履行统筹协调职责,推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落实,一体推进法治禄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2.强化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推进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3.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预计2024年、全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行政复议案件平台录入率达到100%。
4.发挥法治保障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全面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责任,持续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工程,2024年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通”使用率预计达100%。
5.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着力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多发性、易发性矛盾纠纷,切实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实现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案件录入率100%。开展常态化的扫黑除恶斗争,在“巩固成果”方面下功夫,推动实现扫黑除恶常态化。
6.发挥法治宣传职能,着力提升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大力开展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完成73个市级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实现创建面达100%,不断提高基层法治建设。
7.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总抓手,着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建设,努力建设和完善覆盖城乡、体系健全、功能完备、管理科学、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8.加强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打造“五个过硬”队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信息化建设,加速推进禄丰市司法局应急处突指挥中心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确保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锻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铁军。
9.加快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创建项目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9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96.9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6.8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增加了退休人数,增加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及统筹外部分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96.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96.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6.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6.8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增加了退休人数,增加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及统筹外部分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96.9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9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6.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8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增加了退休人数,增加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及统筹外部分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的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204公共安全支出763.79万元,其中2040601行政运行763.7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正常运转基本支出;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5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退休人员统筹外支出、退休职工职业年金支出、死亡抚恤金,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75.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51万元、死亡抚恤金0.56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58.8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4.3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6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6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64.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64.75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禄丰市司法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禄丰市司法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禄丰市司法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5万元,较上年增加2.05万元,增加10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丰市司法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禄丰市司法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当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禄丰市司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5万元,较上年增加2.05万元,增加10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批次,共计接待280人次。
与上年对比增加30批次,增加接待241人次,增加的原因是上年因疫情,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较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丰市司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禄丰市司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当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项目预算及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1.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49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4年度办公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禄丰市司法局资产总额885.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5万元,固定资产39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84.8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2.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45.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2.0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禄丰市司法局
2024年2月5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