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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3年09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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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中共和平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和平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2.和平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制定和执行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其他工作;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管理本级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民政、文化旅游、农业、畜牧兽医、林业和草原、水务、交通、招商引资、村镇规划、卫生健康、社保、医保、生态环境、科技、环卫等各项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税务、金融、邮政、通信、电力、烟草、供销、自然资源、教育等工作。

3.和平镇人大主席团: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策和决定,具体承担各级人大代表及镇人民政府的换届工作及镇人大主席团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4.和平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5.和平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搞好文物和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6.和平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7.和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承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抓好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和农村能源管理、动物疫病防治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等工作。

8.和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植物疫病防治防控、农村能源管理、林业资源管理、护林防火等服务性工作。

9.和平镇水务服务中心:对农村小型水利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负责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管理,指导和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洪、蓄水、排涝、抢险等工作。

10.和平镇财政所:承担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经济运行平稳向好。紧盯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稳增长、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市稳增长政策10条、市稳经济接续政策57条,定期分析研判,精准有效调度,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打好稳增长“组合拳”,全镇经济持续向好。2022年,全镇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2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596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1574万元的101.40%;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7.95亿元,同比增长3.8%;引进州外到位资金10.05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10亿元的100.5%;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完成2578.4万元,增速达2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1%

 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扎实推进“一平台三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全面落实产业、就业、教育、健康等扶贫政策,“一绑双保”带贫帮贫模式在全市推广交流,全镇脱贫人口及三类监测对象得到有效帮扶,人均纯收入达13047.18元,同比增长15.08%,脱贫人口巩固率达100%,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投入衔接资金151万元实施产业帮扶、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5个,彻峨、立石、上玉进村入户道路完成建设,住房、饮水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新增发放小额信贷28140万元,实现脱贫劳动力就业3785人次,提升培训152人次,享受“雨露计划”帮扶脱贫户职中学生78人次。感恩教育持续开展,“火塘会”高质量开展,“奖勤曝懒”红黑榜、“爱心超市”等广受群众好评,自强致富、勤俭持家、孝老爱亲、邻里和睦等良好乡风民俗成为社会共识,顺利通过省州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编制行政村村庄规划6个,完成建设美丽村庄创建5个,大厂州级乡村建设示范村规划编制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全面铺开。

 产业强镇蹄疾步稳。围绕“做强一产,补齐二产,做优三产”的发展思路,全速释放产业升级动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有效落实,实现水稻种植1.3万余亩,玉米播种1.18万余亩,小春生产粮油作物种植2.2万余亩,完成1.37万亩烤烟种植目标,创建水稻、玉米高产示范样板154000余亩,生猪出栏达5.67万余头,肉牛存栏保持在8800头以上,羊存栏量1.8万余只。牛角乌、冬雪梨、猕猴桃、冬桃等林果种植面积超2.7万余亩,成功举办禄丰·和平2022年丰收节暨第七届水果文化节。发展个体工商户130户,发展企业53户,全镇市场主体净增183户,市场主体持续壮大。着力抓好招大引强,投资10.2亿元的桃园光伏项目有序推进,投资2.4亿元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工在即,禄和智生牧业有限公司奶牛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持续推进,禄丰美神集团存栏10000头基础母猪苗猪项目建成运营。举全镇之力实施耕地占补平衡提质改造项目51268.18亩,全镇累计实施面积达2312.7亩,粮食产能达73.12万公斤;实施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07.17亩,全州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粮食安全现场推进会议在和平镇圆满召开。

 人居环境全面提升。紧紧围绕卫生创建工作目标,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投入900余万元完善集镇污水管网建设,集镇区街面提升改造800m,更换排污管网3000m,全面提升集镇区基础设施;投入350万元,对易地搬迁集镇集中安置点和源小区进行基础设施提升;周一大清扫活动持续开展,干部职工捐种观赏树木120棵,实施储备林项目改善禄罗路集镇段绿化1300㎡,新增绿化1500㎡,栽种观赏树木460余棵,集镇面貌焕然一新。开展“五堆十乱”清理700余次,评选“美丽庭院”示范户260户,开展人居环境“双月”督查4次,进行“红黑榜”晾晒12期,交办整改问题700余个,投入资金38.8万元改造户厕110座,新建公厕3座,补助资金55.5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户,农房抗震改造49户,大德村委会大村、大厂村委会大厂村等5个自然村成功创建市级美丽示范村庄,大路溪社区杨柳河村创建成为州级美丽宜居村庄,和平村委会小德庄村创建成为州级乡村振兴“十百千”美丽村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秸秆禁烧、企业排放管控、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更加有效;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依法认真履行对矿产勘查、开发活动的监督职责;长江“十年禁渔”“河(湖)长制”严格落实,东河水库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持续实施。“林长制”有序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全面实施,全镇森林覆盖率达55.8%,生态屏障更加安全。大厂、大德、杨梅山、大路溪4个村(社区)获评“省级森林乡村”。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通过省级验收,昆楚高速勤丰服务区油污污染大德村委会土官冲水库事件有效解决,投资200万元的杨梅山村委会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项目规划完成,唐人神环保污染问题有序推进解决。

民生福祉不断改善。10项民生实事项目全部完成,社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居民社会保障和城乡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发放养老、医疗救助、低保等民生资金639.61万元,兑付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资金592.42万元。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11万人,基本医疗参保率9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62万人,新增扩面593人,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107人,新增转移就业2899人,务工收入预计可达8814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9380万元。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学校面貌大为改观,育人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2%,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有序开展,乡村一体化办医管理工作等得到巩固,中彝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新冠病人得到有效救治。

社会大局平安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一体化推进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累计投入10万元300余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核酸检测4.6万人次;积极推进疫苗接种,累计完成疫苗接种12487剂次,疫情防控科学精准高效开展。信访维稳工作持续加强,及时调处矛盾纠纷35起,办理答复信访案件32件。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信访维稳安保工作任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防护网格建设,实现“村村联网大喇叭”全覆盖;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援助14件,开展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23场次,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全面开展。“一校一警”机制全面落实,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持续提升;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回访、分析、预防“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全面做好矛盾纠纷排处及命案防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14件,调处成功率达100%;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持续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安全生产平稳有序。人民武装、禁毒防艾、统计、科技、民族宗教、气象、搬迁安置、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全面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商会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及镇党委具体要求落地见效,定期向报告工作,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镇人大监督,代表议案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100%;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控“三公经费”,严把镇、村(社区)财务支出,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镇村食堂管理等制度;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提倡“讲短话、开短会”,推进基层减负举措落到实处;落实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行大部制、扁平化管理,选优配强中层干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政府效能持续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 和平镇财政所

2. 和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3.和平镇林草中心

4.和平镇水务服务中心

5.和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和平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7.和平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和平镇党委

2.和平镇人民政府

3.和平镇人大主席团

4.和平镇财政所

5.和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6.和平镇林草中心

7.和平镇水务服务中心

8.和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和平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10.和平镇乡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和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包含事业单位用车三辆(林业站消防车一辆、林业站护林防火用车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和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收入合计27303300.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77420.39元,占总收入的99.54%;上年结转125880元,占总收入的0.4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525703.57元,增长38.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399823.57元,增长52.87%。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加大为民服务相关政策的资金投入,增加了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科学技术等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和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支出合计27303300.39元。其中:基本支出18951568.9元,占总支出的69.41%;项目支出8351731.49元,占总支出的30.5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525703.57元,增长38.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53972.08元,增长14.18%;项目支出增加7171731.49元,增长607.77%。主要原因分析新招录人员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人居环境、提质改造等项目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5156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33193.01元,占基本支出的94.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8375.89元,占基本支出的5.37%。(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和平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51731.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54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0382.5元;科学技术支出35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4804.99元;卫生健康支出141870元;节能环保支出66280元;城乡社区支出100520元;农林水支出4350874元;住房保障支出24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0000元;其他支出33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和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69780.3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1%。与上年相比增加772882.42元,增长2.92%,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对农村危房改造、其他优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财政拨款收入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般公共服务支出1020048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2%。主要用于保障和平镇党委、人大、政府、财政所等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3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其他科学技术项目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3558.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主要用于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483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2%。主要用于保障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抚恤费、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支出、临时救助等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1021076.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计生宣传员生活补贴;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灾害防治。

7.城乡社区支出4289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主要用于保障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8.农林水支出8672335.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8%。主要用于保障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农村社会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7528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660.84元,支出决算为149691.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3975.7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5715.6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5715.6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和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660.84元,支出决算为149691.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3975.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715.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树立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思想,减少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7451.03元,下降54.0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6524.21元,下降53.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926.82元,下降54.8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烤烟生产工作、护林防火工作、农村厕所革命、招商引资、民政救灾、农业农村、水利建设、春防秋防、安全生产、提质增效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市相关部门来我镇开展乡村振兴、农村危房改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烤烟生产工作、护林防火工作、农村厕所革命、招商引资、民政救灾、农业农村、水利建设、春防秋防、安全生产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和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6011.13元,减少40962.5元,下降4.84%,主要原因分析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严格控制预算约束,禁止刚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平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00385906.45元,其中,流动资产9823665.82元,固定资产16855085.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7067.00元,其他资产73680087.7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8998.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76768.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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