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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党委、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重大信访情况并落实领导批示意见。
2.负责处理全县人民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境内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和县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县、到州、赴省和进京上访,参与解决群体性上访事件。
3.办理国家、省、州信访局和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直接查办重点信访案件;向乡镇和县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案件及其他信访事项,并协调和督促检查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
4.综合信访情况,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问题,及时反映重要社情民意,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5.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总结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
7.掌握并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负责制定全县信访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抓工作落实:1、扎实开展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工作;2、认真办理中央巡视组交办信访件;3、着力化解信访积案;4、做好重要时段及敏感节点信访安全保障工作;5、坚持党建引领信访工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四万三进”活动,从严抓实党风廉政及干部队伍建设,各项信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抓信访责任制落实:1、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信访维稳工作作为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全市的工作重点;2、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各乡镇、各单位主要领导人是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层级清楚、责任内容具体,形成科学合理、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认真抓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确保重点人员稳控在辖区。
三是抓源头综合治理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正常上访和越级访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制度,扎实抓好综合治理工作。
四是扎实抓好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群众信访事项的工作规则和制度,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妥善处理。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明确各自职责,完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缓解重信重访突出的压力,有效减少到京、到省重信重访的“增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分别是:1.禄丰市信访局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接访股、督办办信股、网上信访办。办公室。负责文电收发、信函拆登、摘报送阅、印鉴管理、文印、会务、档案管理及对外联络和接待、后勤、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和承担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工作总结等各类文稿的草拟、校核、印制。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及县党政领导接待日来访群众的服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接访股。负责接待市委、市政府机关群众来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访登记、受理、录入、转办、交办、催办、立卷归档、保密等来访(含视频接访)业务处理;汇总、上报全市来访统计报表;维护市委、市政府机关群众来访秩序;综合分析、反映群众来访动态和信息,向有关部门通报来访情况,协调处理群众异常上访、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及超前防范;分析信访形势,每星期排查一次重大信访突出问题;协调党委政府各部门的有关信访工作,指导各乡镇党委政府信访接访工作;对重点群体、重点人员信访事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负责做好每月市党政领导接待日及信访件交办会的筹备、组织工作;认真排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协助办公室办好《信访摘报》、《信访情况通报》及相关文件起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督办办信股。负责办理上级及市委、市政府党政领导转来的批示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登记、录入、转办、督办、结案、立卷归档、保密等来信业务处理;指导全市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督办中央、省、州、市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批示交办的信访件及本市需要进行督办、复查的工作;每月按时汇总、上报州、市党政领导接待日信访件督办落实情况和来信统计数据;分析信访形势,每星期排查一次重大信访突出问题;做好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申报、兑付、审核报批相关工作;对重点群体、重点人员信访事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网上信访办公室。负责办理群众通过人民网、网上信访、领导信箱、微信信访、手机信访、语音信访渠道反映的信访件。做好全市运行云南信访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指导市级部门和基层网上信访业务,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办、交办、催办网上信访诉求事项办理情况;做好网上信访档案和统计上报工作;认真排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协助办公室完成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信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信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527035.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7035.6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3,603,659.03元对比减少1076623.35元,减29.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州下达的信访专项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信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704323.68元。其中:基本支出1908035.68元,占总支出的70.55%;项目支出796288元,占总支出的41.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495,659.03元对比减少791335.35元,减22.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州下达的信访专项经费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8035.68元。与上年1,794,544.51元对比增加113491.17元,增6.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应提高。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37357元,占基本支出的9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0678.68元,占基本支出的8.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6288元。与上年1,701,114.52元对比减少904826.52元,减53.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州下达的信访专项经费比上年减少。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和信访视频系统运行维护支出。
1.“20103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信访事务”,下达县信访局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支出618288元,用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补助给经审批过的有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的信访户。
2.“20131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信访系统视频租赁费108000元。
3.“2120899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办公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信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4323.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1%。与上年3,445,744.51元对比减少811420.83元,减23.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州下达的信访专项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47113.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1%。主要用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补助给经审批过的有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的信访户;发放人员工资,工伤、失业保险;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网络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5073.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
3.卫生健康(类)支出142401.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97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800元,支出决算为16850元,完成预算的81.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850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0元,完成预算的34.4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和制度,切实控制行政成本支出,不断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0元,下降0.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没有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元,下降4.7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和制度,切实控制行政成本支出,不断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50元,占88.13%;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元,占11.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85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禄丰市信访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全部用于接待州级领导调研,县市间信访工作交流,以及乡镇综治维稳工作人员报送信访材料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信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678.68元,与上年154,284.00元对比增加16384.78元,增10.63%,主要原因是办公日常消耗品22350元(笔墨纸张、矿泉水、水电费)、邮电网络费(报刊杂志费、网络服务费)、差旅费20747元(干部职工日常下乡及外出参加培训会议)、公务接待费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50元、工会经费8248.68元、劳务费3500元、其他交通费98683元、手续费300元等日常公用经费有所增长。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禄丰市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79875.06元,其中,流动资产60931.22元,固定资18943.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资产总额与上年239,626.65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9751.59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支出而形成资产总额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068.1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政府会计制度》,开始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减少的金额为2021年全年的资产累计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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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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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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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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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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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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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79875.06 |
60931.22 |
18943.84 |
0 |
0 |
0 |
18943.84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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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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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63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