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547401000
禄丰市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市防震减灾工作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组织起草地方规章,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制定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和管理群测群防工作,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对策建议。
4.管理全市地震灾害预测工作;严格执行市政府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检查监督其落实情况;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参与全市及周边地区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工作;配合省、州地震局进行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5.监督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建设工程
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6.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民众防震减灾意识。
7.承担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是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社会治理能力,积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群测群防工作;二是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全面完成市境内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4个基准台、2个基本台、6套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建设并投入使用目标任务;三是有效提升城乡抗震设防管理能力和水平,严格履行好市辖区内重大重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核确认审批工作;四是全面组好地震应急准备防范和震灾处置能力,适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综合业务比武,不断提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五是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地震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是指禄丰市地震局。
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震灾处置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地震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地震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81031.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1031.1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较上年度1520525.17元减少39493.99元,较上年度收入减少2.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度1520525.17元减少39493.99元,较上年度收入减少2.60%;收入支出较上年度减少原因:尽管单位在2021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原则上财政拨款收入应该较上年增加,但实际是减少的,主要是2021年度财政减少了职工教育经费12000.00元和单位应承担工资总额的1%工会经费预算数8000.00元及其部门专项预算经费100000.00元未下达使用,致使本年度实际收入数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他各类收入与上年度对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地震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81031.18元。其中:基本支出1451031.18元,占总支出的97.97%;项目支出30000.00元,占总支出的2.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较上年度1520525.17元减少39493.99元,较上年度支出减少2.60%,支出较上年度减少原因:尽管单位在2021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原则上总支出应该较上年增加,但实际支出是减少的,主要是2021年度财政减少了职工教育经费12000.00元和单位应承担工资总额的1.00%工会经费预算数8000.00元及其部门专项预算经费100000.00元未下达使用,致使本年度实际支出数较上年有所减少。分项情况说明:基本支出较上年1386791.03元增加64240.15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2021年3月份新调入1人,增加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较上年133734.14元减少103734.14元,减少原因是年度部门预算的100000.00元防震减灾专项经费未适时下达使用,减少了部门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1031.18元。与上年1386791.03元对比增加64240.15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2021年3月份新调入1人,增加基本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97362.24元,占基本支出的96.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668.94元,占基本支出的3.70%。人均公用经费5366.8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3734.14元,减少原因是年度部门预算的100000.00元防震减灾专项经费未适时下达使用,减少了部门的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30000.00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地震监测预报(含监测设备运维管理)、震情跟踪观测、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及其“三网一员”培训相关工作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地震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1031.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420525.17元对比增加60506.01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2021年3月份新调入1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1031.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290682.84元,其中基本工资389610.00元、津贴补贴242123.00元、奖金28522.00元、绩效工资27461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9727.20元、事业单位医疗费77022.9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44176.44元、住房公积金9447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06679.40元;公用经费53668.94元;地震预测预报(项目经费)3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地震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0元,支出决算为18130.00元,完成预算的518.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000.00元,无预算情况;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30.00元,完成预算的89.4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2020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过程中对单位改革车辆政策理解有误,致使单位改革保留实有在编车辆信息录入缺失,导致财政未将年度实有在编车辆1辆按年度核实养车经费15000.00元未纳入财政预算,经后期核实后请示财政给予调整追加部门公务用车经费15000.00元,后期形成支出后导致部门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0元,下降约为0.00%(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元,下降约为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接待费按照年度递减要求控制支出费用,较上年度减少1.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0.00元,占82.74%;公务接待费支出3130.00元,占17.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相关工作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3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到单位指导防震减灾工作、协助开展地震监测设施设备运维及其相关乡镇村社区到单位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学习交流、工作汇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地震局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禄丰市地震局部门资产总额1652971.55元,其中,流动资产58136.25元,固定资产1376633.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8201.6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263.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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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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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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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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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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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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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652971.55 |
58136.25 |
1376633.68 |
1193010.68 |
146212.00 |
0.00 |
37411.00 |
0.00 |
0.00 |
218201.62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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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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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禄丰市地震局
2022年10月13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547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