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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公开
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州、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市财政局对我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编制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并予以公开。
一、部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1)制定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
(2)协调解决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2、负责开展交通管理各项业务工作
(1)上路执勤执法,巡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五进”活动各项措施和交通安全教育工程
(3)参与城乡道路建设规划,规范辖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4)配合有关部门排查治理交通事故多发点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向政府提出排查情况及治理建议
(5)负责拟定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
(6)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对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事故认定和损害赔偿调解
(7)负责辖区内车驾管业务
(8)负责实施交通安全警卫和特勤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1年度,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减0个,大队内设十个中队,分别为:内勤中队、车管中队、秩序中队、事故中队、城区中队、机动中队、罗次中队、土官中队、广通中队、一平浪中队。
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财政预算拨款(补助)人数为54人,其中在职人员41人,退休人员13人,在职人员与上年相比变动1人,在职减少1人,退休增加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概述我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狠抓工作落实 实现减量控大
2020年以来,禄丰市交警大队紧紧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及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工作,以疫情防控、事故预防、违法打击等工作为主线,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1.组织交通违法专项行动,加强路面管控力度。
按照“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大队持续开展违法查处工作,年内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7221起,办理一般程序行政案件481件,其中无证类案件317件、超速案件1477件、客车超员10件、货车超载399件、饮酒驾驶30件、醉酒驾驶21件、违法停车18996件,行政拘留286人。通过抓减量控大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市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大队今年在事故预防中成效显著,得到上级一致肯定,“减量控大”考核在全州10市市中名列前茅。
2.坚持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为企业保驾护航。
佰集团新立公司和禄丰市自来水厂作为危化品需求部门,受疫情影响,货源紧张,为保障企业顺利生产、自来水消毒正常,大队按照规定审批通行证417份,其中州自来水厂至禄丰市水厂液氯运输8车次,文山、安宁运输往龙蟒佰利联液氯运输215车次、四川运往龙蟒佰利联液氯运输194车次,派出警力护送液氯运输车共5趟9车次,总体量约240吨,危化品运输保障工作受到了州委州政府的全面肯定,11月份龙佰集团新立公司送上了“情系企业促发展,保驾护航暖民心”锦旗表示衷心感谢;坚持周六上午延时半天工作机制,年内共开展周末延时42次,为群众办理违法处理390人次。
3.探索创新“四建四治”,开启货车治理新模式。
针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难题,大队创新出建立组织体系,实施综合治超,建立常态机制,实施源头治超,建立勤务规范,实施依法治超、建立勤务规范,实施数据治超四为一体的“四建四治”,开启了超限超载联防联治新模式,引领禄丰“治超”工作走到了全州的前列。
4.落实“放管服”措施,提升服务群众质量。
一是落实车管业务分流模式。推广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实现“零警力”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从购车到核发牌证的“一站式”服务。二定期不定期深入边远乡镇对群众提供摩托车驾证申领及摩托车年检等服务。年内共下乡服务48次,摩托车考试服务9124余人;检验摩托车1785余辆。三是立足职能,优化服务窗口,实现车驾管业务一证办、一次办、马上办、一窗办和“四个减免”四是依托销售企业、邮政、保险等社会资源建服务站,实现群众购车、上户、选号、制牌、领牌、上牌、免检车领取检验合格标志“一站式”办理。
5.抓好源头隐患清零工作,消除源头安全隐患
以辖区中队为主,狠抓八类重点车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及四种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满分教育学习率,坚决消除存量,年内共注销重型货车9辆,面包车17辆,辖区两客一危一校、重点车辆隐患全部清零,重型货车、挂车到达报废的全部注销报废完毕。
6.依托12123平台,推进两个教育工作
大队改造现场教育场所,安装了监控摄像头,配备相关设备,实现了驾驶人通过登录12123平台申请满分学习或审验教育后,互联网教育+现场教育有机结合的教育模式,年内共举办满分教育学习59场次,198人接受满分教育学习;审验教育学习34场次,1472人接受警示教育审验学习。
7.狠抓安全宣传,提升安全意识。
一是继续开展“七进”宣传活动,年内共开展交通安全宣传2272场次。二是开展面对面教育宣传,累计受教育67221人次;三是通过双微平台曝光37期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发布“一线微观”信息146条。四是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对外发布信息1005条;五是做好对内对外的宣传,年内稿件被支队采用94篇条,新媒体公众微信号采用186篇条,中央级报刊采用6篇,云南警方手机报6条,省级报刊采用26篇,省级电视台采用1篇,楚雄电视台采用6篇。六是持续举办五个一警示教育42场次,教育学员4239,举办法制课42场次,4638参加了学习。
8.深入落实“枫桥经验”,及时化解事故矛盾
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与“枫桥经验”有机结合,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积极发挥“交通事故大调解中心”的作用,消除不稳定因素,年内未发生家属“抬尸闹事”、“停尸堵路”等群体性事件,切实做到了矛盾不上交。
9.找准薄弱环节,努力提升执法质量
严格交通事故案件考核打分,落实一案一评一改制度;对疑难案件实行提前向法治部门报备制度,法治部门提前介入指导;找准执法过程粗糙短板,推出案件提示、报备办理制度,推行行政、刑事执法办案流程提示制度;采取业务中队及时介入指导制度,最大限度从源头和细节上减少执法瑕疵,实现执法办案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今年大队整体执法办案水平出现了新局面。
10.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升事故防控
在全市辖区道路开展了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析,归类建档,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通过坚持不懈的工作,国道320线安全隐患点段已全部整治完成,安武线、禄罗线的安全隐患点段已排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工作正在稳步开展,大队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切实保障我市道路安全健康发展。
2020年禄丰市共受理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85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5起,下降15%,死亡3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人,下降3%,受伤10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8人,下降15%财产损失26.3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1.24万元,下降45%,实现了四项指数的全面下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大队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59.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980.34万元增加了79.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资和各项保险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59.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9.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9.95万元(本级财力1059.9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980.34万元增加了79.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资和各项保险缴费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59.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5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9.95万元,与上年对比980.34万元增加了79.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资和各项保险缴费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40201行政运行:工资、补贴564.38万元;2080505机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07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8.29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47万元;2101010行政单位医疗1.86万元;2040201行政运行:社会保障缴费2013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51.05万元;2010201工会经费4.12万元;2040201一般公用经费31.57万元;2040201基本民生0.6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部门预算支出基本支出1059.95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66.09万元;30102津贴补贴384.45万元;30103奖金13.84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07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29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47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9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51.05万元;30228工会经费4.12万元;30201办公费7.79万元;30205水费3.00万元;30206电费5.50万元;30207邮电费5.00万元;30215会议费1.00万元;30216培训费5.48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3.8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41.78万元;30302退休费28.07万元;30226劳务费207.57万元;30305遗属生活补助0.62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任何与中央配套事项,无转移支付补助。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任何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转移支付补助。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任何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转移支付补助。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1次,共计接待903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禄丰市人民政府2021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59.95万元,与上年对比980.34万元增加了79.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资和各项保险缴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 4月 26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3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