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财教〔2019〕135号
禄丰县财政局 禄丰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秋季学期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州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19〕86号)、《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19〕132号)文件通知,结合2019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内各学校的学生在校实际,经研究,现将2019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7,400,678元一次性下达你们,其中:省级补助资金4,086,972元、州级补助资金1,325,484元,统一从省、州级补助我县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中下达;县级配套资金1,988,222元,从年初预算安排的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级配套专项经费中下达。现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补助范围:此次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为全县除县城区域内的龙城中学、松园中学、龙源实验学校、城南小学、金山小学以及县特殊教育学校六所学校以外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所有在校学生。
二、补助标准:每生每天4元。本学期小学1至6年级、初中7至8年级按照93天计算,每生每学期补助372元。
三、分担机制:根据省、州级下达资金文件,自2019年开始,禄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按照省级70%、州级12%、县级18%的比例进行分担筹集。其中:因省级补助资金暂未全额到位,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中,省级实际下达金额仅为实际应补助资金的52.8%,其余部分待省级配套资金到位后,再予以下达补足,请各学校统筹安排使用。
四、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根据各学校春季学期上报的实际在校学生人数及生均补助标准进行安排下达,并对上学期各学校因学生实际在校天数减少等原因形成的结余资金进行了清算,按照结余资金结转继续使用的原则进行安排使用。请各学校结合学生实际在校情况及补助标准进行管理使用。因学生人数差异形成的结余资金,各学校必须全部结转下学期继续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
五、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必须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必须坚持大宗食品县级统一集中采购,其余零星食品由各学校在相关部门的参与配合下,按照定点采购的原则,结合具体实际,统筹安排、坚持标准、精心组织,合理增加膳食供给,科学搭配符合学生口味和营养需求的食品,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六、各学校必须根据近期以来市场物价持续大幅上涨情况,及时制定科学合理的供餐计划,积极预防和杜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谱大幅波动、补助资金大幅超支、学生食堂大幅亏空的情况出现。
七、各学校必须根据具体供餐方式,对补助资金分别进行管理、使用、核算。要按照补助标准合理制定营养食谱,供餐方式以食堂供餐为主,在食堂提供早餐的基础上,采取与“牛奶+X”等相结合的供餐方式,将早餐与课间加餐合理搭配,严禁出现仅为学生提供定型包装食品的单一方式。各学校受助学生造册签名报账后,统一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学校食堂,由食堂统一组织供餐,学生签名就餐。
八、各学校必须结合教育后勤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管理工作,严格做到单独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对学校食堂经费收支开设专户、健全账簿、规范核算,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保管、领用管理工作,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为学生提供等值、合理的营养膳食,确保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九、学生因病请假一周以上形成餐券结余的,由学校购买等价的营养品发放给学生。原则上,学期末各学校营养餐核算账户不得有结余。
十、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统筹运用现有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
十一、各学校要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公布学校、供餐单位或托餐家庭(个人)配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结算,并将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教育管理部门备案。
十二、此次下达的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支出功能分类款用于小学的4,910,278元请列入 2019年度“2050202·小学教育”支出预算科目,用于初中的2,490,400元请列入2019年度“2050203·初中教育”支出预算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请全部款列2019年“50902·助学金”预算支出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请全部款列2019年“30308·助学金”预算支出科目。
附件:禄丰县2019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分配表。
禄丰县财政局 禄丰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