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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年12月12日   作者:   来源:县税务局    点击:[]

第一部分 禄丰县地方税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禄丰县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7月,全系统编制118人,2018年年末在职税务干部100人,退休职工40人。按编制设置9个职能股室,4个基层征收管理分局,担负着全县10846户的税收征管户和13051户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残疾人保证金管户的征收管理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局始终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不动摇,严格落实“四个坚决”征税原则,坚持重点突破和渐进推动相结合,以税费改革为切入点,以加强重点税源、重大工程项目管理为重点,以清缴欠税欠费为抓手,多措并举强化征管。全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227,33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入库131,259万元,完成州局下达州县级计划目标71,533万元的100.9%,超收639万元,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县级一般预算计划目标68,320万元的103.8%,超收2,598万元;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累计完成94,656万元,其他收入累计完成1,423万元。全年核查增值税专用发票异常扣税凭证80份,追缴挽回增值税损失358.23万元。加强与国土、林业、住建、发改、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的协调联系,梳理下发疑点数据三批,共追缴税款1,380万元。在全州率先实现资源税的远程监控管理,全县砂石开采企业及页岩砖制造行业实现“远程监控、准运计量、刷卡缴税”。

坚持服务大局,不断改进税收法制工作机制,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水平显著提升。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4次;落实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全年组织干部职工学法20次,组织全局204人参加在线学法考试;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2名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税务行政执法公示、税务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税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权责清单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法治政府工作规划;规范税务执法文书,组织开展税费执法案卷评查整改34件;扎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增强全社会税务法治观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与禄丰县金山小学共建“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开展“税企座谈”、“进校园、送教材、送税法”等活动。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范税收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经济环境。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做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对12户欠税企业进行公告,确保了税收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环境保护税改革、资源税改革等税制改革政策,加强宣传,全面释放改革红利,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2018年,全县累计减免税25637万元,其中:征前减免24,240万元,退库减免1397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其他事业单位无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8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1辆已报废待批复下账)。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657.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9.95万元,占总收入的80.91%;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507.11万元,占总收入的19.09%。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478.58万元,上降15.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长117.18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性增资;其他收入减595.76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2018年县政府取消对我局的税收收入任务考核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05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8.68万元,占总支出的86.79%;项目支出403.18万元,占总支出的13.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139.17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办公费增长,差旅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地方税务局机关、下属单位八个征管理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6.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81.21万元,增长28.98%,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增加18.28万元,委托业务费增加36.74万元,差旅费增加了6.39万元,培训费增加45.92万元,其他费用增加73.8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地方税务局机构、下属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3.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减少242.48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奖代补减少177.62万元,系统系统管理建设经费减少11.1万元,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减少38.46万元,征管业务费减少11.13万元,社保征收经费减少3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征管业务费支出21.13万元,主要用于征管资料的印制、办公费、差旅费支出。

2.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办公楼的维修改造。

3.三代手续费支出145.12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代征、代扣单位的手续费。

4.教育培训费支出18.4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培训的伙食费、水电费和差旅费。

5.系统管理建设经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的支出。

6.设备购置经费支出137.8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砂石料准运监控系统、电脑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7.社保征收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中的会议费和差旅费。

8.税收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税收工作中发生的办公费和差旅费。

9.人员经费20.6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艰边补贴政策性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9.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44%。与上年对比增加117.18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是工资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3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7%。相关支出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1242.64万元。

(2)办公费33.81万元。

(3)印刷费1.18万元。

(4)水费1.58万元。

(5)电费5.93万元。

(6)邮电费5.21万元。

(7)物业管理费49.17万元。

(8)差旅费43.99万元。

(9)维修(护)费51.26万元。

(10)会议费1.2万元。

(11)培训费16.61万元。

(12)公务接待费1.17万元。

(13)工会费费18.26万元。

(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2万元。

(15)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91.12万元。

(1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9.96万元(其中: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84万元、代征代扣税款手续费145.12万元)1.84万元。

(17)其他资本性支出12.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6万元、大型修缮1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元。

3.国防(类)支出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1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9万元,完成预算的81.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62万元,完成预算80.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7年相比下降1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2万元,占89.15%;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占10.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62万元。主要用于禄丰县地方税务局机关及基层8个征管分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度,禄丰县地方税务局机关及基层4个征管分局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其中:已报废待批复下账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元。禄丰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5个,来宾18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禄丰县地方税务局机关及4个基层征管分局发生的接待支出。禄丰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67、2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7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27.42万元。

(2)印刷费1.18万元。

(3)水费1.55万元。

(4)电费4.93万元。

(5)邮电费3.61万元。

(6)物业管理费9.17万元。

(7)差旅费31.52万元。

(8)维修(护)费46.11万元。

(9)会议费1.2万元。

(10)培训费1.31万元。

(11)公务接待费1.17万元。

(12)工会费费18.26万元。

(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2万元。

(14)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91.11万元。

(1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禄丰县地方税务局资产总额2278.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5万元,固定资产2070.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5.49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9.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3.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98.6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9万元;出租房屋2139.91平方米,账面原值86.9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1.5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26%。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其他收入5071.15万元,其中:从当地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343.12万元,代征工会经费手续费142.32万元、上级拨入其他收入10万元、其他收入11.67万元(职工惩戒扣款转收入)。

2.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奖金”460.36万元,其中:29.29万元属于补发职工上年度13个月工资,431.07万元属综合绩效奖。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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