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432701000
附件3
禄丰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
2.拟订全县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审查、报批乡镇和有关组织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
3.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负责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林场、苗圃和森林旅游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审定和种质资源管理;指导、监督、检查造林绿化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组织指导全县林权、林地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和检查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5.负责管理辖区内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组织、建立县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并指导其开展工作;负责全县陆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珍贵树种名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后组织实施;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的出口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7.指导全县农村节柴改灶、燃料置换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8.负责指导全县林权初始、变更、注销登记、林权流转交易和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综合协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
10.承担县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办公室、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野生动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1.承办禄丰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全县完成人工造林21141亩,占计划的123.3%;完成义务植树210万株,占计划的133.9%;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指标在州下达的控制指标内,经州人民政府考评为优秀等次;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5.05万亩,防治率达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3‰,在州下达的4‰的控制指标以内;全县林业产值达14.7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63%;管护森林394.95万亩,占计划的100%;完成2017年森林抚育项目1万亩;完成2018年森林抚育项目0.5万亩作业设计工作;完成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1.5万亩,占计划的100%;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1.2万亩已完成地块落实及作业设计外业调查并完成造林0.4万亩;完成农村太阳能建设209台、节柴改灶1519户,均为计划的100%;完成2017年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异地造林2141亩,占计划的100%;抓好杭瑞高速公路禄丰段路域桉树替换工作,完成零星桉树采伐26902株,完成连片桉树采伐226.4亩,为上报计划的100%;认真开展路域环境绿化工作,实行国土绿化重点区域包保责任制,确定 85家包保单位,包保杭瑞高速沿线恐龙山段区域内的3440亩荒山荒坡造林;认真做好国家储备林项目申报工作。国家储备林等林业生态项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专家评审通过,并经县发改局批复,项目“一方案两报告”已经通过财政局评审后进入省财政厅PPP项目库,动态总投资为95526.26万元;完成了全县资源全覆盖监测和林地年度变更调查任务,森林资源数据化管理进一步完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县林业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林业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4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7.77万元,占总收入的96.8%;其他收入129.23万元,占总收入的3.2%。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1584.87万元,减少了28.8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林业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622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4.24万元,占总支出的13%;项目支出5411.71万元,占总支出的87%。与上年对比支出比上年增加2410.32万元,增加63.17%,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2017年度结转项目资金在2018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4.24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13.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11.71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了2397.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结转项目资金在2018年支出。具体项目开支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8.22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314.56万元,退耕还林支出787.5万元,防火支出600.82万元,森林培育支出33.1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688.14万元,林业产业化支出100万元,林业贷款贴息支出103万元,其他林业支出1446.39万元,死亡抚恤支出19.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7.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3%。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36.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在本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18.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6%。主要用于木本油料提质增效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支出、农村能源建设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森林防火支出、林业贷款贴息支出、森林抚育及低效林改造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费支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死亡抚恤支出。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109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支出、社会保险补助支出、政策性社会性支出及退耕还林支出。
5.农林水支出325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林业产业化支出、林业贷款贴息支出、森林防灾减灾支出、国有林场改革支出、农村能源建设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13.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38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45万元,完成预算的116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5万元,完成预算的192.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预算数仅为本级安排的年初预算数,执行数中则包括了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及年度中追加经费开支部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1万元,下降0.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4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及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5万元,占60.17%;公务接待费支出11.55万元,占39.83%。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4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林业部门造林、森林抚育、森林防火、森林管护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县林业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有调出人员及退休人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员车改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禄丰县林业局资产总额5489.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74.59万元,固定资产1414.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32.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47.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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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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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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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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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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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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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489.14 |
4074.59 |
1414.55 |
714.18 |
19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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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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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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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23310043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