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2419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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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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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禄丰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防震减灾工作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组织起草地方规章,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制定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和管理群测群防工作,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对策建议。
4.管理全县地震灾害预测工作;严格执行县政府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检查监督其落实情况;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参与全县及周边地区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工作;配合省、州地震局进行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5.监督管理本县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6.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民众防震减灾意识。
7.承担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上述为机构改革前(2018年部门职能职责),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职责具备不变,但新的三定方案还未批复,待批复后在做修正。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禄丰县地震局防震减灾工作在省、州地震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狠抓队伍建设,牢记宗旨使命,注重社会动员和科技驱动,切实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 ”三大工作体系,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不断提升,建成较为完善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为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深化改革,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防震减灾法治建设。
2.狠抓队伍建设,加强地震监测台站管理,不断提高地震监测能力和预报水平。
3.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
4.积极准备,做好抗震备震和应急演练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民众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5.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提高防震减灾工作社会影响和服务社会民众的能力。
6.高效完成“4·01”禄丰广通田心村委会附近3.7级地震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县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县地震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地震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650377.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1377.98元,占总收入的98.24%;年初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9000.00元,占总收入的1.1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6%;与上年收入1809509.21元对比减少159131.23元,减少9.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职工调出1人涉及人员工作类经费减少,项目专项经费财政拨款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地震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650377.98元。其中:基本支出1503377.98元,占总支出的91.09%;项目支出147000.00元,占总支出的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1790509.21元对比,基本支出减少78998.23元,减少率5.2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单位在职职工调出1人,涉及的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61133.00元,减少率41.5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财政下达项目支出经费减少,涉及地震事务、地震监测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地震局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503377.98元。与上年1582376.21元对比,减少78998.23元,减少率5.2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单位在职职工调出1人,涉及的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地震局防震减灾专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项目支出为147000.00元,较上年度支出减少61133.00元,减少率41.5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财政下达项目支出经费减少,涉及地震事务、地震监测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地震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0377.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3%。与上年支出1655709.21元对比,减少115331.23元,减少率7.49%。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减后涉及人员的相关经费预算减少,支出减少,此外项目预算和支出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3377.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451974.9元)和公用经费(51403.08),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45295.5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06679.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4633.00元,印刷费448.00元,水费374.50元,电费2672.91元,邮电费8770.89元,差旅费19328.57元,培训费2147.00元,公务接待费0.00元(主要从专项经费中支出),工会会费7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28.21元(专项经费中支出较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7000.00元,其他收入10000.00元为财政下达用于年度专项补助地震业务工作经费。主要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用于专项补助行业内地震监测、群测群防及宏观联络员培训补助。
3、财政拨款上年度结转结余19000.00元,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专项用于防震减灾科普展室建设补助经费。
4.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00.00元,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地震应急救援、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暨三网一员培训、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地震监测预报及台网建设、仪器运维等项目支出。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支出0.00元。
6.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地震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元,支出决算为15927.21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94.21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33.0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国内接待费支出主要从上级补助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列支,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主要用于保机构正常运转使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16078.28)减少151.07元,减少0.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2.07元,下降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元,增加0.0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国内公务接待兼顾机构保运转为准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94.21元,占51.4%;公务接待费支出3133.00元,占19.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94.2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94.2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防震减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3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3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扶贫及防震减灾业务工作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县地震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禄丰县地震局资产总额2138724.74元,其中,流动资产914.74元,固定资产213781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653.21元,主要原因为银行存款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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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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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 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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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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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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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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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138724.74 |
914.74 |
2137810.00 |
1047513.41 |
146212.00 |
0.00 |
944084.59 |
0.00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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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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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2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2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公开报告中“三公经费”仅反应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部分涉及部门专项业务工作及业务活动的“三公经费”未纳入编制统计范畴。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310024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