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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禄丰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工作;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害物品;
(7)、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0)、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和罪犯执行刑罚;
(11)、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安全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2)、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禄丰县公安局部门内设机构(股室)情况:在14个乡镇设置派出所14个;在县公安局内设110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纪委、督察室、警务保障室、情报中心等6个综合股室;设刑事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巡特警大队、反恐大队、网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等10个一线执法部门。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禄丰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全局民警廉洁奉公,锐意进取,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不断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开展情报研判,强化情报引领和动态掌控
(二)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维护社会稳定
全县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592件,破716件,破案率为44.97%;抓获犯罪嫌疑人358人,逃犯118人。
(三)着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打黑恶势力犯罪
(四)狠抓治安整体防控,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
全年共受理行政治安案件4672起,查处3783起,调解2126起。
(五)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六)强化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公共安全
(七)坚持从严治警,在打造过硬公安队伍上迈出了新步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县公安局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个。分别是:禄丰县公安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县公安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2人。其中:行政编制3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7人(含行政工勤人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3人。
实有车辆编制41辆,在编实有车辆4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公安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045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5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万元,占总收入的0.4%。与上年对比增加1634.85万元,增幅1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禄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人员正常工资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公安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04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9.63万元,占总支出的68.17%;项目支出3330万元,占总支出的31.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634.85万元,增幅1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禄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人员正常工资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公安局局机关、看守所及派出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29.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幅6.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公安局局机关、看守所及派出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3.7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禄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具体项目:公共安全支出3197.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1.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97.9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5%。与上年对比增加2115.9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禄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及人员正常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665.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4%。主要用于刑事侦察、治安管理、综治维稳、禁毒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察等部门办案支出8411.69万元、信息化建设及网络维护25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只含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2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禄丰县公安局属政法机关,2018年执法执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万元在中央转移支付中预算,未在县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02.27万元,下降49.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9.57万元,下降52.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万元,增长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禄丰县公安局属政法机关,2018年执法执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万元在中央转移支付中预算,未在县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万元,占86.67%;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占13.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1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禁毒、治安管理、综治维稳、执法办案等相关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案件侦破、业务工作协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县公安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1.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1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增加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看守所及派出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71.66万元、水电费48.7万元、 手续费0.1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11万元、会议培训费45.55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专用材料费3万元、劳务费112.74万元、工会经费29.9万元、其他交通费292.8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禄丰县公安局资产总额8707.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3.01万元,固定资产8464.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21.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96.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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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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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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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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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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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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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8707.54 |
243.01 |
8464.53 |
4602.07 |
734.24 |
202 |
2926.22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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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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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禄丰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3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