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财农〔2018〕129号
禄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
县林业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林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8〕15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600万元(还林1.2万亩)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林地变更年度更新调查补助。功能分类科目2018年“2110602·退耕现金”;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楚雄州2018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实现。
禄丰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