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财农〔2018〕110号
禄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资源
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
县农业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农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楚财农〔2018〕171号),现将2018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60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耕地质量提升8万元,支持草原保护和草牧业发展52万元。功能科目列入2018年“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与修复”预算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禄丰县财政局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