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财农〔2018〕98号
禄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
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国土绿化)资金的通知
县林业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林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国土绿化)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8〕153号),现将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改革补助和奖励支出500万元下达给你们。功能科目列入2018年“2110503·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预算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2·机关商品和服务”;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本次下达资金为国土绿化高速公路路域桉树替换种植专项补助,专项用于杭瑞高速公路产权外桉树采伐和更新造林及景观带(点)打造。
二、桉树采伐按现行采伐政策组织实施,采伐设计由县林业局审批后报州林业局备案。更新造林及景观带(点)打造实施方案须于8月30日前报州林业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桉树采伐和更新造林及景观带(点)打造必须于9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县级组织验收,县级验收合格后报请州林业局组织州级验收。
四、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禄丰县财政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