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财农〔2018〕96号
禄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县水务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水务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8〕150号),现将2018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9万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目标任务0.38万亩)。功能科目列入2018年“2130316·农田水利”预算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资本性支出”。
请严格按照《云南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云财农〔2017〕83号)等有关规定,于收到资金文件后30日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实施部门,加快实施进度,强化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禄丰县财政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