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财农〔2018〕83号
禄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州级
农业产业化、山地牧业、林业产业化
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县财政局(支农专户):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局 楚雄州林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州级农业产业化、山地牧业、林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8〕107号),现将州级补助2018年州级农业产业化、山地牧业、林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准备金州级配套。功能科目列入2018年“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预算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7〕92号)文件相关扶持政策执行。
二、融资贷款担保费补助的兑付,要求被补助对象提供贷款合同、银行账户贷款资金划拨进账单,担保合同、担保费收费发票、担保费转账汇款单等有效凭证复印件和公章,报县农业局审核确认后给予兑现补助。
三、要按照《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并于12月30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州农业局乡镇企业科、州财政局农业科。
四、按照州级有关文件规定,该项资金缴存楚雄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名称:楚雄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楚雄南路支行
账 号:24109801040010432
禄丰县财政局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