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财农〔2018〕33号
禄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的通知
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林业局 楚雄州农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楚财农〔2017〕249号),现将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268.8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
此次下达的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按原下达的符合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的退耕地面积及完善政策补助标准分解下达,请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禄丰县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分配表
禄丰县财政局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