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8日在禄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禄丰县财政局局长 刘春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我县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我县与州财政的年终决算,经《楚雄州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州级财政与县级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楚财预〔2018〕75号)正式批复。根据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中“以上收支数据均为县内快报数,待省、州决算审核批复后,相关数据若有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的要求,现将我县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县财政收支变化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收入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23,719万元,比原报告数323,657万元增加62万元,具体构成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096万元。
(2)转移性收入177,724万元,比原报告数177,662万元增加6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62万元。
(3)上年结余收入4,075万元。
(4)转贷政府债券收入43,023万元。
(5)调入资金2,801万元
2.支出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22,636万元,比原报告数322,574万元增加62万元,具体构成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341万元。
(2)上解支出14,769万元,比原报告数14,707万元增加62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专项上解支出增加了62万元。
(3)债券还本支出35,030万元。
(4)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6万元。
3.滚存结余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年终滚存结余1,083万元,与原报告数一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县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6,688万元,与原报告数一致,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000万元,转移收入1,78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5,6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99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全县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46,305万元,与原报告数一致,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70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600万元,调出资金1万元。
3.滚存结余情况。年终滚存结余383万元,与原报告数一致。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与州财政结算后,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2,78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7,71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5,07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3,78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与州财政结算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万元。
二、其他报告事项
(一)结算政策变化情况。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核定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楚财预〔2017〕132号),核定我县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上解基数1,790万元,2017年起通过年终结算办理。
(二)2017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结转使用情况。2017年年末共发生财政结余结转资金1,083万元,主要是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结余收回(国土局2017年中央财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经费1,083万元),需结转下年按规定用途使用。上述结余结转资金在2018年年初安排预算时已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并在预算执行中按照资金用途及时足额将资金下达拨付到了项目实施单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639万元,比上年减少321万元,下降1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79万元,比上年减少235万元,下降21.1%;公务接待费用753万元,比上年减少94万元,下降11.1%。
(四)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截至2017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916万元,当年增加496万元(超收收入),当年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800万元,用于弥补增资等基本民生保障支出缺口。截至2017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612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过去一年,面对新常态下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税部门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科学研判形势,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尽责,努力克服经济下行、财政减收增支因素较多等困难,紧盯目标不放松,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自我加压促增收,推动财税金融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